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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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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6篇)

为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委第十轮巡视和市委巡察指出的粮食安全监管方面问题、202XX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发现问题等,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最严”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改,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一)开展摸底数查隐患。以县、市、区局为主体、基层监管所为基础,全面清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推广应用“XX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完善市场主体信息档案(基础信息、监管信息),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如实报送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二)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治理。围绕省委第十轮巡视和市委巡察指出的粮食安全监管方面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机制,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执法稽查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局。)

(三)开展食品添加剂治理。围绕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四)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依职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治违禁、控农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五)开展农村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食品销售风险排查整治,大力巩固农村食品销售“四有”规范店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有效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七)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围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八)开展冷链食品防控风险排查整治。宣传培训《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防控风险隐患;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督导。(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九)开展豆芽食品安全治理。围绕202XX年度豆芽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豆芽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治理,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消除经营环节豆芽食品安全隐患。适时联合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各县市区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中旬)。市局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全市一盘棋,整体推进。

(二)全面排查(2月-3月)。各县市区局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本地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案件查办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于3月18日前报市局。

(三)集中整治(3月-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整治措施,严格按进度开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局。

(四)督导检查(2月-5月上旬)。为扎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市局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督促各地加大问题排查、隐患整改、案件查办等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总结评估(6月)。各县市区局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9日前向市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组织此次“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工作专班要细化各环节的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局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安排。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全市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途径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强化执法稽查。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综合执法支队要在专项行动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既要严查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企业,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整顿一批违规企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一个行业,绝不能出现有案不办、重案轻办、大案小办、有案不移、办案不报等问题。市局执法稽查科要加强对全市稽查执法办案的组织、督导、协调,形成全市系统执法稽查合力,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坚持正面导向,点面结合展示本地区整体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反映整治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提升专项行动影响力。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局要负责汇总辖区内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请于2月21日前将联络员相关信息报送市局(附件2)。分别于3月18日、4月29日、6月9日前报送相关报告,每月15日(自3月开始)前向市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附件3、4)。市局各工作专班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收集总结提炼,强化政务信息的编写报送。联系人:梅方,联系电话:XXX;熊永全,联系电话:XXX。

为切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把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果效果,包括全面排查情况、覆盖率(检查企业数/企业总数)、隐患风险发现率(隐患风险数/检查企业数)、案件查办率(地区人口万人查办数)、案件移送率(移送案件数/查办案件数)、报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包括处置情况表、全面排查情况、自查报告、总结报告、信息简报等)以及上级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篇二: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湖北全年再续精彩,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监食协发〔2022〕17号)及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委第十轮巡视指出粮食安全监管方面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发现问题等,决定在全县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目标

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改,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本辖区食品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工作实际,选准专项行动切入点,聚焦容易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整治,突岀“五个聚焦”:一是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场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二是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是聚焦辖区实际,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摸底数查隐患专项行动。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清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并推广应用“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平台”,完善市场主体信息档案(基础信息、监管信息),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如实报送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围绕省委第十轮巡视指出粮食安全监管方面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机制,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食安股,参加单位:质量股、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食品添加剂治理专项行动。围绕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依职责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治违禁、控农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农村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销售风险排查整治,大力巩固农村食品销售“四有”规范店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有效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6、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学校食堂和食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7、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围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巩固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8、冷链食品防控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查自纠防控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督导。(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9、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等行为。(牵头单位:食安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下旬)。县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全县一盘棋,一体推进。

(二)全面排查(2月-3月)。各监管所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案件查办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于3月14日前报县局。

(三)集中整治(3月-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整治措施,严格按进度开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各监管所要于4月18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局。

(四)督导检查(2月-5月上旬)。为扎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将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结合粮食安全巡视指出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发现问题,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各监管所要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和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形成工作台账迎接省、市局专项督导检查。

(五)总结评估(6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4日前向县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主责主业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组织此次“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专班人员(县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细化任务分工,周密部署安排;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监管所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途径消除已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固化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防止问题反弹。要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查打一体。各监管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既要整顿一批违规企业,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一个行业,又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反映出的问题,深挖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决不能出现有案不办、重案轻办、大案小办、有案不移、办案不报等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坚持正面导向,点面结合展示整体工作,注重报道具体活动、具体事例、具体场景,多层次、多角度反映整治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提升专项行动影响力。

(六)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简报制度,各监管所负责汇总辖区内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局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请于2月28日前将联络员相关信息报送县局(附件2),各所分别于3月14日、4月24日、6月6日前报送相关报告,每月10日前(自3月开始)前向县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附件3、附件4)。

为切实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将不定期通报各监管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果效果,包括全面排查情况、覆盖率(检查企业数/企业总数)、隐患风险发现率(隐患风险数/检查企业数)、案件查办率(辖区人口万人查办数)、案件移送率(移送案件数/查办案件数)等。此外,各监管所报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包括处置情况表、全面排查情况、自查报告、总结报告、信息简报等),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篇三: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市监办字[20XX]21号)及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抽检监测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全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彭泽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恒同志任组长:县局副局长高小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食品一、二股股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聚焦食品生产监管。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原材料进货查验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采购非食用物质或不合格原料用于食品生产以及原料造假问题,其中重点检查大米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是否重金属超标。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豆制品、淀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凝固剂、稳定剂、膨松剂,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等。出厂检验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检验相关制度;标签标识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名称、配料表等标识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使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具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产品名称是否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等。(责任单位:食品一股、各分局)

(二)聚焦食品经营监管。组织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企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摸底核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与记录、人员培训与管理、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运用“赣溯源”有效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或掺杂使假,是否将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赣溯源”;三要重点检查餐饮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场所与设备消杀及人员操作管理,是否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制作加工、传菜分餐、清洗消毒等全过程管控,是否推进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品一、二股、各分局)

(三)聚焦新业态监管。组织对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整治。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假证、套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治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加工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单位:食品一股、各分局)

(四)聚焦校园食品监管。组织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学校(含大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等)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食品一股、各分局)

(五)聚焦特殊食品监管。对全县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执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食品二股、各分局)

(六)聚焦农(集)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对农(集)贸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水产品非法添加、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销售“江鲜”、“河鲜”等方面情况。加强监督抽检、开展快检、落实重点排查聚餐信息报告与备案、食品采购与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信息员和协管员现场指导等方面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食品二股、各分局)

(七)聚焦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止、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各分局、稽查局、食品一、二股)

(八)聚焦风险监测、隐患线索排查。一方面,按照市局部署,重点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节目特色消费食品开展全县抽检监测。其中,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糕点等均进行抽检监测。另一方面,要聚焦本地实际,确定1至2个重点领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全面落实风险排查任务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旅游景区、校园等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畅通食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深挖细查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加强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单位:食品一、二股、各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25日之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措施或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将任务层层落实,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26日-3月15日)。各单位组织全面排查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各单位汇总后于3月9日前报县局食品二股备案。

(三)集中整治(20XX年3月16日一5月15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各单位要在4月8日前完成自查(5月10日之前,县局组织工作组进行督导,督导情况纳入20XX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四)总结评估(20XX年5月16日一6月)。各单位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1日前汇总向县局食品二股报送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抓好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三)协调联动,标本兼治。要密切与公安、农业、卫健、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努力形成执法联动的合力,同时加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和引导,并严格把关审核,防止引发负面舆情。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强权威报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做好成果展示。要结合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五)注重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经验做法等工作信息,以及有关数据报表(附件2、3、4)。各分局及有关股室请于每月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数据报表(附件2、3、4)至县局食品二股。

篇四: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改,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涟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统筹调度专项行动,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由各分局分局长以及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协调科、执法稽查科、稽查大队、检测中心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协调科,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能抓好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落实。其中: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以及执法稽查条线工作分别由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执法稽查科牵头、汇总,及时向市局对口业务处室报送相关资料。需食品协调科扎口汇总的数据资料,由食品协调科汇总报送。

三、工作重点

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聚焦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连锁企业总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对门店的监督检查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找准食品安全显性和隐性风险。

(三)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入网准入审核、对入网商家经营行为抽查和监测、配送环节管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处理等。以线上信息公示,线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原料管理、操作规范执行等为重点,全面排查入网商家食品安全隐患。

(四)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食堂、食堂承包单位等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关键环节操作规范执行、从业人员培训、“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情况等。

(五)聚焦消费量大的品种,围绕乳制品、白酒2个重点领域,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以及12315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开展区域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生产领域。严格防控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以及消费量大的酒类、肉制品等产品风险。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法合规,企业自查率和报告率二季度、三季度分别达到70%、100%(其中酒类生产企业4月底前完成100%)。二是严格生产过程监管,对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闭环管理。三是抓好监督抽考工作,监督抽考对象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检验管理负责人扩展,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二季度末达70%以上,三季度末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企业参与度不得少于2。0(其中酒类生产企业4月底前完成100%)。四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日常监管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移交办案部门,提升日常监管转案件率,必要时通报许可审批部门。五是开展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加强对在产小作坊产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一是督促大型品牌连锁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连锁超市总部及各门店100%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推进连锁销售企业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统一管理。二是摸清连锁餐饮企业基本情况,开展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对大型商超等流通领域开展评价性抽检工作,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三)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资格审查义务,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清晰、及时更新。针对网络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开展网络风险监测。将线下检查与线上监管同步进行,对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及时规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线上无证经营源头。

(四)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以及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先进管理模式及“明厨亮灶+互联网”等工作,逐步推广“AI明厨亮灶+互联网”智慧监管。实现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等级比例100%,其中优秀率达95%以上。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85%以上。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达100%,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对校园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乳制品、白酒。继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白酒等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检,规范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围绕白酒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添加行为开展重点检查。

五、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局总体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XX年1月-2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把好工作节奏,确保全局一盘棋,整体推进。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下旬-3月)。各分局、各相关科室组织全面排查本辖区、本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本阶段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风险隐患所属领域、发现渠道、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分别由各个业务科室牵头汇总,并于3月18日前对口报送市局各业务处室。

(三)集中整治(20XX年4月-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5月5日前,全县完成自查;5月中下旬,迎接总局、省、市局督查。

(四)阶段总结(20XX年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打算、工作建议等。相关牵头业务科室于6月1日前将汇总后的专题总结报告报送食品协调科。

(五)巩固提升(20XX年7月-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常态常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专项行动中排查问题的处置情况、近两年各类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处置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回头看”,着力构建风险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

六、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积极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成果和良好形象。

(一)坚持正面导向。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权威发声。协调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

(三)开展专题活动。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

(四)同步线上推送。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本次专项行动,纳入省、市、县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考核内容。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问题反弹。

(四)强化执法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专项行动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一批违法行为,整顿一批违规企业,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执法稽查科要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组织、指导、协调,形成全系统执法稽查合力。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和各类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报送简报素材、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

篇五: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良好态势,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北京冬奥会、两会等国际、全国、全省和全市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交出优异答卷,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市监食协发〔2022〕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结合本县食品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科学选择工作切入点,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食品生产监管环节。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进货查验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采购非食用物质或不合格原料用于食品生产以及原料造假问题;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豆制品、淀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凝固剂、稳定剂、膨松剂,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等;出厂检验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检验相关制度;标签标识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名称、配料表等标识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使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具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产品名称是否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等。(监督指导单位:食品股)

(二)食品经营监管环节。组织对辖区内的连锁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摸底核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要重点检查连锁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与记录、人员培训与管理、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要重点检查连锁企业是否运用“赣溯源”有效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或掺杂使假,是否将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赣溯源”;三要重点检查连锁餐饮企业是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场所与设备消杀及人员操作管理,是否落实食品采购验收、制作加工、传菜分餐、清洗消毒等全过程管控、是否推进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连锁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单位:餐饮股、食品股;责任单位:餐饮股、食品股、各基层分局)

(三)新业态监管环节。组织对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直播带货等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假证、套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治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加工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督指导单位:餐饮股、网监股;责任单位:餐饮股、网监股、各基层分局)

(四)校园食品监管环节。组织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学校(含大中小学、幼儿园、技工院校等)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监督指导单位:餐饮股、食品股;责任单位:餐饮股、食品股、各基层分局)

(五)特殊食品监管环节。针对城市中心主城区、乡镇(街道)核心街区的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执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指导单位:食品股;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基层分局)

(六)抓好特定领域禁限。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集贸市场“禁塑”“限塑”工作,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餐饮行业“禁塑”“限塑”工作,引导督促餐饮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监督指导单位:网监股、质量股、食品股;责任单位:网监股、质量监股、食品股、各基层分局)

(七)深挖隐患线索。畅通食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深挖细查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加强跟踪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监督指导单位:消保股、食品股、餐饮股;责任单位:消保股、食品股、餐饮股、各基层分局)

(八)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止、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监督指导单位:食品股、餐饮股;责任单位:食品股、餐饮股、各基层分局)

(九)抓好风险监测。食品股、餐饮股、各基层分局结合各自监管实际,自行确定1至2个重点领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指导单位:食品股、餐饮股;责任单位:食品股、餐饮股、各基层分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15日之前)。县局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将任务层层落实,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16日—3月20日)。各基层分局、食品股、餐饮股根据县局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各自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各单位汇总后于3月12日前报县局食品股,有县局食品股汇总后上报市局。

(三)集中整治(2022年3月21日—5月20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县局将适时加强督促调度;5月10日前,市局将进行督导,督导情况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四)总结评估(2022年5月21日—6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于6月2日前汇总向县局报送总结报告,县局食品股于6月6日前向市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XX县市监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淑英任组长;分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特殊食品、食药抽检、信用监管、网络监管、质量监督、执法稽查等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食品股、餐饮股、网络监管股、质量股、执法稽查局、各基层分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食品股,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共同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指定1名工作联络员报食品股。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二)坚持标本兼治。县局成员单位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三)强化正面宣传。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已开展专栏,我局要积极报送工作信息,投稿率将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专项行动期间,要在省局新闻宣传处和市局办公室的指导下,协调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加强正面宣传,新闻宣传稿件要严格把关审核,防止引发负面舆情。要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结合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要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卫健、教育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与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信息互通,形成执法联动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及时报送信息。上述各相关职能股室和各基层分局于每月7日前报送电子版工作进展情况至县局食品报表群。

篇六: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维护我县食品安全大局稳定,做好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本辖区食品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深入排查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紧盯20XX年重点整治产品和重点整治区域(详见临市监〔20XX〕6号文件),以生产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掺杂使假等为重点问题,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等方式,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连续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全面排查连锁销售企业及其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总店和各门店进货查验记录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以校园及其周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或场所,以散装熟食、食盐、饮料、调味品、乳制品、妇女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生鲜配送为重点领域,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无防尘防蝇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行为;严查食品销售者索证索票缺失行为等。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为重点领域,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按照“七个不放过”要求,严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不进集中监管仓规范处置等逃避监管的“体外循环”行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冷库清理排查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冷库,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建自备冷库,第三方冷库(提供冷藏冷冻贮存业务的食品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储存政府储备食品的冷库、未报备冷库、民房内自建冷库等,应查尽查,无一遗漏;对冷库信息登记入册,建立属地冷库管理档案;严格查验冷库库存及销售有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做到了“五证、五不得”、是否建档和记录进销货台账、是否报备相关信息。

(三)突出抓好餐饮环节监管。深入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紧盯各类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以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及其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为重点,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以乡镇(街道)中小学为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要求。

(四)全面落实特殊食品监管。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深入排查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特殊食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商超、批发市场、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以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集会场所、社区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专区专柜销售、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标签说明书、“一个承诺三个提示”等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各类违法行为;以超市、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五)持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均衡抽检。聚焦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抽检监测发现问题多的食品、城市周边、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聚焦“你点我检”关注度高的食品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多的食品,配合开展专项抽检;聚焦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配合开展跟踪抽检。抽检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会商处置。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的工作要求,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多次抽检不合格或不合格项目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可派出“流动诊所”,依托专家资源,帮助整改中的企业准确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议,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六)严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梳理各类食品安全举报线索,逐一排查销号。对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核查处置;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对监管检查、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开展深入调查,达到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强化区域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强分析研判、深挖串并和执法联动,综合运用协查、移送、挂牌督办等措施,多办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精品案,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全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七)抓住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不放松。以塑料(或纸)包装袋、一次性塑料(或纸质)餐饮具、餐具洗涤剂等量大面广、节日热销产品为重点,全力排查治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相关改进措施是否持续有效;企业是否认真落实检验制度,对原辅料开展查验,对产品开展出厂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后处理整改力度,对本辖区国家、省级、市级及本级监督抽查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严格后处理工作。

(八)提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效能。不断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把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切实推进12315工作各环节、全流程做到严格依法、规范高效。各所要建立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接收县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工单,快速处置,及时反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2月上旬)。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针对市场特点、热点、敏感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要向社会发布启动专项行动的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20XX年2月至3月)。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全面排查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强化执法检查记录。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于3月15日前报县局。

(三)集中整治(20XX年4月至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各市场监管所于4月23日前完成自查;5月上旬前,市局、县局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组对各地进行实地督查,相关情况和结果纳入20XX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5月中旬前,全面做好迎接省局实地督导准备工作;5月底前,全面做好迎接总局实地督导准备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6月)。各市场监管所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及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原因,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6月4日前报县局。

四、宣传工作

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充分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

(一)坚持正面导向。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权威发声。协调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

(三)开展专题活动。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等专题活动。

(四)同步线上推送。各市场监管所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全覆盖、力争无遗漏。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市场监管所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弹。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专项行动简报制度。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每月11日前向县局报送PDF版(带章)及WORD版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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