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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3.6W 次

篇一: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作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__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20__〕__号精神,特制定我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任务内容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第三部分“治理内容及措施”为主要内容,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制定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治理。

三、职责分工

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第四部分“职责分工”为依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学习、领会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__年4月16日前)

1、全面学习。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迅速组织进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文件统一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明确各学校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落实各自责任。

2、成立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校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长(副园长)为成员的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防治欺凌办公室电话号码。

3、成立专项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主管副校长(副园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

4、制定学校工作方案。结合《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强处置工作能力。

各学校请于4月18日前将本学校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和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报送至县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二)综合治理阶段(长期)

1、自查整改阶段。

(1)立即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教育(20__年5月10日结束)。各乡镇中心教研组、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要结合春季开学工作,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载体,扎实有效的开展预防欺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设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将《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宣传深入到基层、到师生、到家长,使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和家长都了解主要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校园安全的良好环境。

(2)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5月31日结束)。各学校要按照《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进行预防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改工作,重点从开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完善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改。

2、综合治理阶段(长期)

各学校要在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全面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5日前)

根据《__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要联合县教育督导室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县教育督导室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及时全面总结。各学校要及时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二: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教体卫〔20__〕__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市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欺凌长效防治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建设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为先。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2、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区域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3、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4、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区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二、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欺,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等的事件,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结合各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系统施策、综合治理。以深入开展校风校纪工作为抓手,提升师生安全文明习惯,以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标准来严格要求自我,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师生之间互相监督,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一)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学校始终坚持校纪校风深度治理工作不放松,以校风校纪工作促进防校园欺凌工作的有效开展。常抓不懈,使校风校纪向社会深度延伸,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__市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组成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利通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按各自职责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学校要遵守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各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法治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专门开设安全课,以班会课形式开展多种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以防治学生欺凌为重点,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尊重生命安全、强化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等内容的教育,邀请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集中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落实师资和课时,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3、组织开展学生家长培训。通过学校召开家长会、组织家长、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引导和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落实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三)严格学校日常管理防控

1、强化校风校纪深度治理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校风校纪深度治理工作安排,把“校风校纪安全员督察制度”落到实处,各校安全员不定期对学生上下学情况、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社会公德等方面做好督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校,责令整改。各学校要对好的做法借鉴学习,形成互学互用,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为防校园欺凌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2、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要落实市教育局的要求,按照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的标准,严格要求本单位,建章立制,落实检查内容,不给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留有空间。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总体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少先队辅导员以及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法律顾问、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切实加强防治学生欺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要联系驻地公安机关委派1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驻学校办公,普及宣传防学生欺凌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参与学校日常管理防控和学生欺凌事件调查处理,并将该校学生欺凌防控情况纳入对相关教师的考核内容,学校要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优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

3、加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关系状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在校园公示栏等明显位置公布预防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和学校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学生举报、反映欺凌学生的行为。对有心理问题、暴力倾向的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必要时联系专业部门进行心理矫治。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的防治学生欺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4、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处理,加强学校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和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完善“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强化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整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对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和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要组织人员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人员欺凌学生问题,及时进行预防处置,并上报学校和家长,做好防控工作。

(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学校要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负责人(分管领导)、政教处要确定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处理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局备案。学生欺凌涉法涉诉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教育惩戒情况应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应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学校要将事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协同、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学校要区别不同情况,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依法落实和追究家长监护责任。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和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落实监护人责任迫究制度,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各学校结合校风校纪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形成自己的治理方法,互相学习优良做法,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确保防学生欺凌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1、完善培训机制。市教育局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各学校应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的内容,培训内容要纳入相关人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市教育局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将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促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实。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市教育局将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依法落实法治安全教育、日常管理防控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负责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办负责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推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工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指导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具体帮扶工作。

(七)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市共青团负责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市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市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研究筹划和动员部署。根据治理内容、细致分工,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定期对本地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及时全面总结。各学校要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仔细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及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加强学生欺凌事件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对于处置不力和瞒报、漏报信息的,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予以追究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结合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教育局将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防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防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务必于20__年6月10日前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__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__市各相关部门。市区各校20__年11月25日前将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区各校于20__年6月10日前将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报送市教育局,教育局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篇三: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我市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止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止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止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增强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建立预防体系

(一)突出预防学生欺凌教育。中小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止专题教育。学校团委、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二)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止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止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通过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或通过QQ、微信、短信提示等方式,加强对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止学生欺凌知识。

(四)定期开展排查。学校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止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邀请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指导学校排查工作。

四、依法依规处置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三)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学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止学生欺凌工作的人员。学校学生欺凌治理领导组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领导组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防止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四)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领导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五、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止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一)坚强培训。将防止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二)加强考评。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和教师年度考评,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实行问责。把防止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止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止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止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止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集中教育。学校要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止”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止意识;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加强预防和疏导。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信箱并明确负责人。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出。

(三)完善制度和预案。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四)强化督查和考核。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各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篇四: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市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基[20__]__号)精神,制定我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治学生欺凌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为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__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舒__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__市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组长:____

成员:____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__年9月25日前)。

1、成立校园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导成立以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防治欺凌工作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专项负责学生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校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强处置工作能力。

各地各校请于9月25日前将本地本校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备案。

(二)综合治理阶段。

1、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教育(长期)。各地各校要结合开学工作,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广播、网络、手机、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扎实有效的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宣传教育,实现师生、家长培训教育全覆盖,形成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学生欺凌治理的良好氛围。

2、开展自查自改(20__年9月28日结束)。各地各校要按照《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预防学生欺凌自查自改工作,重点对开展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改。

3、综合治理阶段(长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按照《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全面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6日前)。

各地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联合本级教育督导部门,重点对辖区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__年10月26日前将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自查自改情况以及督导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市教育局将适时协调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学生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协调教育督导和其他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预防学生欺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学生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市防治学生欺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____,电话: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篇五: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查处通报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欺凌事件,指导各地各学校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__月份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建立完善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学校领导班子召开1次办公会,制定工作方案。中小学校参照《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自行建立自查台账。开学第2周,集中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留存相关资料。__月份,中小学校开展1次案例式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知识答题;组织1次防治校园欺凌教师培训;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作1次辅导讲座;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健全心理异常学生跟踪教育台账;开展1次校园欺凌隐患排查,掌握学困生、特困生、留守儿童、父母离异学生情况,一班一册建立台账;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1次大家访,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辨识和防范常识,听取学生离校后表现及家长意见建议;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告学校欺凌防治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组织中小学校制定落实防范制度措施。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全面排查,与家长深入沟通,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苗头迹象,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三)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并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导学校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五)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学生欺凌报告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六)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按照《__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健全欺凌防治工作体系,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要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强化预防机制,中小学校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教职工工作考评。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各学校全面部署,参照《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查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存在的问题,摸清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明确整改措施。__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根据摸排结果,对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__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依据省教育厅《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组织学校自查和教育部门复查。省教育厅将从__月份开始,采取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持续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长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各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工作职责,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经验,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对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篇六: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_市教安〔20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强化措施,有效预防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结合中小学生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__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学校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抵制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3、依法落实家长的教育与监护责任。通过组织学校或者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形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帮助家长了解和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防治。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三防”设施建设,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在班级、宿舍等重点区域设立秘密信息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定期开展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清查收缴工作。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调查处置时,学校及公安机关等工作组应当保护涉事学生、举报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防止隐私泄露及网络传播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涉事学生、家长以及举报人受到伤害。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措施,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2、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各县区要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教育部门要将辖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范工作纳入对校长的年度考评,对发生严重校园欺凌或暴力事件的学校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要将班主任、宿管人员、安保等工作人员防欺凌反暴力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与本人的年终绩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

4、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防范和反暴力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处置,是校园防欺凌反暴力工作的综合治理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中小学生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护防卫能力。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收集掌握校园欺凌信息,并及时告知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预防与处置。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和送法进校园,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援助,依托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方案,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加强学校“三防”建设,通过建立“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升级校园安防系统,提升校园欺凌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把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工作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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