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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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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通用15篇)

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二是读进大脑的书。

——题记

徜徉于书的海洋,感受灵魂与思想的碰撞,敲击出灵动的音符。与书本相依相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每打开一本书,眼前就有一个新的故事浮现。我曾走近过《西游记》西天取经的师徒四人,那份毅力令我钦佩;我曾看到过《黑焰》中那只人性化的藏獒,那份忠诚让我敬佩;我曾浮想过《三体》中地球舰队的两千艘超级战舰,那份宏伟让我神往……读一本书的时间也许不会太长,但是它给我留下的思考总会很长很长。

有开也有合,一本书终究是会被看完的。合上一本书,一丝丝不舍与惆怅,流淌在心中。我曾有过无数次的想象,想象过《重返狼群》中的那只小狼“格林”回到狼群之后的生活会怎么样;想象过《山间岁月》中那只小游隼“惊风”被神秘的客人带走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形;也想象过《野性的呼唤》中那只狗“巴克”走向荒野回归自然会有什么样的故事……

读完一本书,我往往会沉浸其中,用心去理解文本,思考人生。读完《三体》,我明白了“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读完《老人与海》,我懂得了“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读完《小王子》,我知道了“只有心灵才能看清楚事情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

每一本书都有独一无二的灵魂,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思想。即使博览群书,也难以找到相同的灵魂,一致的思想。我痴迷的就是读完一本书后,与这本书独一无二的灵魂对话的的那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前移”,只愿手捧一卷书,坐听那“穿林打叶声。”

十三载春秋一路走来,书的芬芳馥郁充满了我的生活。我的身体在变,我的心灵在变,我的思想在变,但心中对书的那份痴迷永恒不变。

篇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篇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篇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篇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篇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篇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痴迷让生活有了更多的色彩,痴迷让世界有了进步的动力。

——题记

小时候的我,是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包括学习。我的妈妈为此苦恼不已。一个暑假,妈妈怕我在家里待得无聊,就随便给我报了一个钢琴班。

刚开始的一个星期,我对钢琴完全没有兴趣,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慢慢喜欢上了弹琴。每天上课的时候都特别积极,当老师教我们一首新的曲子时,我都能第一个熟练弹出来。

让我痴迷上钢琴的原因,不是钢琴好玩,而是每当我弹琴的时候,我都会闭上眼睛,深深陶醉,心中莫名的多了几分治愈。开学后的几天里,我每天几乎都是在学校里把家庭作业做完,为的只是放学后能多弹一会儿琴。

妈妈看到我对钢琴的这份痴迷很是欣慰,好像觉得,女儿终于有了自己喜欢的事了。

看着手指流动下的钢琴键,听着优美的曲子,幻想着未来,莫名的还有些兴奋。每当别人问我将来想做什么,我都会自信地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钢琴家,让我的曲子振奋每个人的心灵,让台下的观众都为我而喝彩……”

现在的我,痴迷上了钢琴,迷恋上了音乐,也对于未来充满了向往与期待。我要更加努力,将来,绽放不一样的光彩。

篇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正午的阳光洒进破旧的窗子里。洒在书案上,在上面留下了斑驳的影子。案前的我静静地翻着一本童话,仿佛翻到了记忆中的那一页。

“丫头,你会看书吗?”爷爷的话仿佛还在耳边,我倔犟的从爷爷手里将书抢过来捧在手上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可是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又认得几个字,爷爷仿佛知道了我的难处,把我抱在腿上轻声帮我读着,那纸上平淡无奇的字词,在爷爷的嘴里都活了过来。自动有序的排成一幅幅画面,讲述着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在我心中留下一颗缘分的种。

之后的每一天,对于我们爷孙俩来说,最闲适的时光就是坐在门前的椅子上,一个读书一个听书,随着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一天中那短短的读书时光已经不满足于我,我开始学着自己读,不会的字就查字典,再不行就问爷爷。就这样坐在门口的两个身影,从一个听一个读变成了各自读各自的,谁也不打扰谁。

在童年的时光中,永远只能找到父母匆匆离去的背影,但我却从不感到孤独。爷爷和叔在记忆里代替父母的位置,再长大一点的时候,爷爷的眼睛渐渐地有些花了,但他每天还是带着一副旧的掉了颜色的老花镜坐在门口接着读。再到后来呀,门口身影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个读一个人听,只不过读的变成我,听的人变成了爷爷。随着时光的流逝,书籍就成了我们爷孙俩精神上的桥梁,连接着彼此的情感。比起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我们更像朋友,有时一起讨论一下书中的内容,有时交流一些看法和见解,有些人不理解,但我知道那是爷孙俩对书的那份共同的痴迷。

时过境迁,我们从平矮的砖房搬进了楼房里,但那里总是留着一间书房,因为那里装着我们永远不变的痴迷。

篇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篇十: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篇十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莫笑痴人语,更有痴似其人者。光阴如梭逝,更有不变是痴迷。

——题记

我坐在一块儿大石上,捧着书,细茗诗芳。与山水对诗的日常,皆是我六七岁时的过往。

小小读书郎,捧着诗书上学堂,数学课上,我将新抄的诗句压在课文的扉页上。可惜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苦“邪不压正”。每每被老师发现。我在与老师暗中较量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对诗词的迷恋和向往。

城里上学时,城市中一片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景象。在这高速旋转、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我偏爱那方故土——诗词。我紧怀着那捧最熟悉的土壤,向宁静的世界展翅翱翔。我在这沉浮不定的凡尘中,不变的是我在诗书中的徜徉。

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小字儿,满载着我无限大的快乐。闭了眼,翻开书,神游的思绪也会于阴暗中投奔诗的光暖。我好似一滴墨水,融于砚台之上,凝成焦黑,又于水中挥射出墨色的光茫。而诗巧妙就是那水啊!是我的归宿,是我安居乐业的地方。在枯黄的书页中肆意狂舞是我的诗意;在时光与激情的考验中,我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我常在幻想:这天地之大,岁月之长,可是有多少人同我这般倾心于诗?苏轼言:此心安处是吾乡。我道:故乡诗土话方长。

他日一别书苑后,提携榜首醉诗乡!

篇十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篇十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东西,而我所痴迷的是爸爸做的八宝红鱼饭。

红鱼饭十分美味,材料十分丰富,需好几小时才能熬制完毕。那红鱼更是稀奇,只有大年三十才有机会品尝那么一同。

看父亲在厨房中做八宝红鱼饭,就像是欣赏一场表演。父亲系上围裙,一脸严肃,仿佛在完成一道仪式。他先把红鱼放进锅去,不放任何调料,原汁原味,如同烹饪自己平淡的人生。每当我想用调料吃的时候,他都会阻止我,说袭击吃不得热豆腐,火候还没到……

接下来,他会把八宝饭在锅中煮烂,打开锅盖时,袅袅白汽直往上冲,舔着天花板,好像绽开了一朵白莲。汤是乳白色的,浓得可以凝结一般,表面盖着一层蛋白结成的脂。拿出骨架,上面没有一丝肉——骨肉已经自动脱落,这是最漂亮的鱼骨架,像一副博物馆的化石,像一副艺术珍品。

那煮烂的红鱼肉,被父亲用力一挤,泌出了丝丝汁液,拌好米饭,耗半小时收汁,饭就大功告成了。这时,父亲嘴角才有了一丝笑意,好像气功大师练功,收完最后一招,才从忘我的境界中返回现实。打开锅盖,我开心极了,几乎一锅饭都是我吃完的。

后来,奶奶生病了,父亲总在医院陪奶奶,奶奶病愈后,奶奶想念老家,父亲便把奶奶送回老家去。已经好久没有品尝过父亲的手艺了,和奶奶回老家那天,正好大年三十,父亲心情极好,又精心做了一道八宝红鱼,我又吃到了八宝红鱼饭。这种味道,就像陈酿,吃过后,隔得越久,味道越醇正,那甜腻的味道总是抹不尽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眼红了,眼里噙满泪水。掉下一颗饭粒,偷偷用手拣起来放进嘴里,我品尝的不仅仅是一粒饭,而是父亲对家庭的责任,对生活的热爱,这些都滆解在八宝鱼饭浓稠的汁液里。

我痴迷八宝红鱼饭,痴迷藏在红米饭中的爱。

篇十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篇十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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