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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火星读后感(通用10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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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返火星读后感

重返火星读后感(通用10篇)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缕。

——题记

在这周,我在闲暇时间再次阅读了《火星救援》。这本书,再一次的给我带来了震撼。

本书以一名火星探险宇航员沃特尼为第一人称所写。刚开篇,他所在的小队突遇横祸,遇到了火星风暴,他因此被吹走,与人类失联。在火星他孤立无援,但他在绝境中爆发了强大的力量,他利用栖息舱与漫游车,绞尽脑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传奇事迹,从种植作物、到寻找失联飞船、再到重新与NASA取得联系、最终逃出火星……

我认为,他之所以能创造奇迹,其坚定不移的求生信念功不可没。而这种坚持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不禁想起了在东莞的军训,想起了艰苦训练的日子。回想那烈日炎炎的几天,我与同学们一起强忍不惯、艰苦训练。每天,我们必须早早起床,顶着烈日,练习齐步走、军体拳、国学操等项目。不仅如此,更令我绝望的是,在东莞水土不服加上重中之重的训练,我几乎每天都会干呕。这几天让从未吃苦的我一度崩溃不已。离开训练基地的前两天,我失眠了。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辗转反侧,“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像魔鬼似的纠缠着我。突然,我想起了沃特尼,想起了他的高大形象,想起了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这一切宛若一个火花,我又想“不就还有两天吗,人家沃特尼连两年都挺了过来,而你呢……”说罢,我倒头便睡,为明天的军训调整状态。

火星救援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种精神,名叫“火星精神”,它教会了我要吃苦耐劳,更教会了我什么是坚持。

篇二:重返火星读后感

《重返狼群》是老师所推荐的一本书,看完之后,那一幕幕仍在脑海中浮荡。

在一次巧合中,作者遇见了一头自幼无亲的小狼。虽然狼在人的刻板印象中是邪恶的象征,但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很有可能毙命于草原之上或被人进行贩卖,毕竟它实在是太弱小了。好在万物皆有情,作者好心的收留了它,像慈母对待自己孩子那样。在这期间,当然也发生了许多引人发笑的事。

本该在蒙古草原生存的黑狼,来到了城市生活,到底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起初格林还没有一个月大,是一个如小猫一样的小不点儿,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地,尽显出一番憨态可掬之色。几十天过去了,格林已经颇具狼的野性,他的野心也渐渐的展现了出来。不屈、嗜血,再到敢挑战“狼妈”的权威,他们之间的感情仍在一步步升温,但人与狼注定不能共生,分别之日迟早将要到来。放荡不羁的性格也受不住画室的狭小与这城市的喧嚣,它最终的归宿还是那处处吹荡着自由之风的内蒙大草原。

草原上的时光仿佛是冻结的,但日子一天一日的流逝,无拘无束的草原将格林基因中的野性激发,有时作者为了保护它,不让它参加斗争,这虽然符合当今社会的人道主义,但绝对违反狼道。两者之间的感情也在潜移默化的淡化着……

抚养一头小狼的故事固然感人,但在动物的眼中,好人并不是辅助它们生活的人,而是多留一片净土、多留一些自由,才是它们真正渴望的、所追求的。

篇三:重返火星读后感

动物本善良,人性尤可悲

《重返狼群》是一部极具童话色彩的作品,是一个专属于狼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主要写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与狼王遗孤格林的故事。李微漪在大草原写生期间拯救了狼王的遗孤,并带回成都喂养,并取名为格林,为了不让格林一辈子都待在动物园里,李微漪决定,将格林野化、放生!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们要在寒冷的冬天,在零下二十度的环境中生存并帮助格林寻找狼群,而且,格林还有不被认可的可能。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李微漪成功将格林送回了狼群。

人们经常说什么“白眼狼”“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狼在人们的心中是自私、凶狠、蛮不讲理、奸诈狡猾的恶人形象,但是作者却为狼塑造了一个顽皮、重情谊、有孝心的形象。大雪封路、断粮断食,有谁能想到呢?在食物匮乏的情况下,格林——一匹狼,会将自己辛辛苦苦捕来的食物分享给自己的人妈妈。

书中提到过,当李微漪带着格林回到大草原时,几个月前还是动物乐园的狼渡滩,现在已经被利欲熏心的牧民用铁网围起,变成他们的牧场了。

对比之下,究竟是谁自私自利,是谁更配“人”这个称呼呢?

李微漪曾说过一句话:狼不怕人,死定了。”

在野化格林的过程中,草原上的人得知李微漪这儿有一匹狼,于是有些人就起了贪念,惦记上了格林的狼皮。

他们以格林咬死了他们家的牛羊为借口(其实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想要将格林带走,格林差点毙命于此。迫不得已下李微漪替格林求到了活佛的庇佑,那些人才消停下来。

现在的人们总是觉得,穿上稀有动物皮做的衣服才是时尚,才是潮流。他们认为自己是至高无上的人类,于是就可以无所顾忌的用动物皮毛,彰显自己所谓的高贵。

因为他们,盗猎者出现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伤害动物,以获取那些人们想要的东西。以至于各种各样的动物濒临灭绝……

你们一边抚摸着身上的狼皮,一边说我是有多么的爱狼;你们一边看着展柜上的象牙,一边说大象有多么可爱;你们一边咀嚼着口中的穿山甲,一边说穿山甲对我们多么有用……

篇四:重返火星读后感

这个暑假天气格外炎热,加上疫情的影响,我决定用这个暑假为我的学习充充电。于是和爸爸商量去新华书店买了本书——李微漪《重返狼群》,当我静下心来翻开书,越看越精彩,我想我喜欢上了看书,起码我喜欢上了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可要从几年前说起了,四川著名女画家李微漪在茫茫若尔盖草原收养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崽,看它可怜便把它带去城市饲养,并给它取名“格林”。

就这样小狼被慢慢养大了,可是长大的它已经释放了自身的野性。比如夜晚偷偷溜出家门或在家里嚎叫,为了不被邻居举报,为了让格林以后回归野外生活,李微漪亲手训练着它盼着它能够独自生存……最后终于把格林带去属于它的领地——草原。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年,李微漪没有一天不想格林,心心念念的想去看看它现在过得怎么样。于是又回到了当年格林离开的地方——茫茫若尔盖草原,几经周折她找到了格林,但格林认识她但不愿相认了。

人们都喜欢圆满的结局,都喜欢付出有等价的回报,没有回报就是白眼狼。但爱是平等的,就像人和狼之间,狼是弱势低下的,被偷猎者捕杀和面对残酷的生存,而不是我们抛弃隔阂,狼就应该迎合我们。格林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妻儿和独自面对荒野的责任,最好的爱就应该埋在心底,默默的祝福和爱才是最好的告别。

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珍惜和过好当下的每一天,珍惜生命中有幸陪自己走过一段路的每一个人就好。未来每个生命中的过客都会有自己生命的续篇,不求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真诚的付出。这些都是自己生命中的财富,这些都丰富了自己的人生,让我们自己的内心更加丰富和精彩。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的生活才刚刚翻开。现在该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学业用心搞好,勤读书学习本领积累知识,通过书籍丰富自己对生活的认知。当我们将来走向中学,从中学走向大学,能不会后悔当时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为虚度的生命而悔恨,读书能丰富我的见识,做好当下自己该做的。以后再回头看自己的曾经,就像李微漪看到格林,心里都是暖暖的。

篇五:重返火星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篇六:重返火星读后感

时光的平仄里,取一本好书,描绘出点点感人的故事,手指停留在这本书上一《重返狼群》。

这是一本由李微漪写她与狼在草原上的感人事迹。《重返狼群》以2018年天津出版社出版,曾获得2016年“金熊猫”奖、“最佳亚制作奖”,以及2016年中南国广州纪录片“金红棉”的“最佳新人纪录片”奖。

故事讲述了格林被人类“母亲”——李微漪,带到城市后与”宠物狗狐狸”斗智斗勇、争风吃醋……三个月大时重返草原与藏獒群相爱相杀,与牧民和睦相处。在人类母亲李薇漪的细心照顾下健康成长,最后成功离开李微漪重返狼群。

时光停留在了那一年,那一年格林的人类“母亲”——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草原上没有药医,可是能要人命的,小格林看到”妈妈”的样子,很着急,竟把它过冬的食物给了“妈妈”读到这里时,我被小格林的行为所打动了,觉得鼻子痒痒的,眼睛湿润了……

是小狼格林改别变了人们对狼的看法,人们以前都觉得狼是冷酷残忍的、狼心狗肺很凶狠的可它恰恰相反,它是一匹温暖、忠心、知恩图报还很可爱的小狼,它比人还有感情……

读了你,让我看到了世界的暖情;读了你,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善良;读了你,让我知道了世界万物都有灵性,都有生命,我们都要真诚相待,平等对待。

时光太瘦;稍纵即逝,让我们在时光的长河,珍惜时间去读书,去滋润我们的华年。这本书,让我永生难忘。

篇七:重返火星读后感

“呜—呜—呜—”,一声声狼嚎在耳边回荡着,那是狼在为自己死去的家人伤心地哀嚎,为自己的家园被人类破坏而愤怒地吼叫,为自己反抗并且逃避不了人类而无奈地哭诉。

狼群生存其实只需要几亩土地和一些病死的牛羊,可是一些伪君子嘴上说得好听:“饿狼吃牲畜!”心里却盘算着“一头狼,狼皮值多少钱?狼牙值多少钱?狼舌值多少钱……”

当我看到小狼“格林”为自己生病的人类妈妈狩猎时,我为此感到深深的震憾。人们都认为狼是凶狠的,它们的字典里没有分享二字,可它却把唯一的食物分了一半给妈妈。前几天,我在电视里看到,子女把生病的父母赶出家门,让老人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这时候我就想:这些人连狼都不如。

书中还有一条狗,表面上佯装帮主人去放羊,背地里却咬了羊一口,然后嫁祸给狼。狗给我们的印象总是忠厚老实的,值得人们信赖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狗已经丢掉了它的本分,变得自私而贪婪,真是狗不可貌相。

我常常想:偷猎者为什么要那么做?它们的行为已经毁灭了无数个“家庭”,就为了那一点点蝇头小利,去破坏生态,去杀害无辜的动物,他们和恶兽又有何区别?

篇八:重返火星读后感

起初《重返狼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真实,然而,随着第二部的情节发展我愈发希望:这本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从未发生过。

拿到书,土黄的封面让我对它没有一丁点好感,可这不正代表着沙化的草原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放狼七百多个日夜后,听说格林(她放养的小狼)被抓后,历经一年与狼仔——格林重逢的故事。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场景:盗猎者(捕捉野生动物换取高价的人)——冯汉川家中成千上万只旱獭(又名土拨鼠,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活冻死,626只狼头皮制成的“百狼袍”就这样有泪无珠……听索朗(动物保护区的工作者)说,为了让狼皮好看,一般是把狼麻醉后就活生生从它们身上把皮扒下来,狼逃走后,跑着跑着,发现自己没有皮了,活活冻死……

这不禁让我想起李微漪和姜戎的一段对话:

——“四十年前的内蒙古真的那么美,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

——“四十年后,不,也许十年后,人们会遇到与你同样的问题。”

据统计,每一个小时就有一类生物灭绝,每一分钟就有一个动物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

人们为了观看,把动物抓进动物园里,可那是动物们的归宿吗?不!草原和森林才是呀!我们听不到动物的哭泣,人们为了利益不断向地球剥削……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草原是他们的“命”,可对于城里的人呢?什么是“命”?宽敞的房子?优越的汽车?高薪水的工作?强大的电子设备?高档的奢侈品?无所不能的金钱?看着被大风刮蓝的天空,光秃秃的树枝上塑料袋哗哗作响,答案似乎在嘴边呼之欲出……

狼已成为传说,请不要再让诺尔盖草原和那里的其它生灵也成为传说。

篇九:重返火星读后感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重返狼群》这部书使我见证了人与动物间亲如母子般的温情,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同时体会到生命的真谛。

命运·狼魂

格林,它是中国境内唯一一匹由人类养大并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李微漪,她曾与一只小狼在若尔盖草原共渡生死长达九个月。格林出生时,非法盗猎卷席了狼窝,在人们的努力下,终于救回了一只小狼——格林。缘分使他们不期而遇,也注定了他们不期而遇,也注定了彼此的命运。在汉族人眼中,狼,贪婪,狡诈。而在藏族人眼中,狼调皮,淘气。两种就截然不同的看法,又缔造了多少生命尊严?

童年·如花

如果战狼和天狗的传说是真的,拿狼与藏獒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吗?在藏獒场修正的那段时间里,小格林会见了藏獒的首领,而獒王也接受了这个“外来户”,战狼与天狗,无懈可击的灭了。戏水,掀锅盖,偷葡萄,摸银鱼……小小的格林无师自通,狼的基因并未中断,很多人都认为,狼,是贪婪的,于是便有了“白眼狼”一词。但狼也有柔情的一面,这是鲜为人知的。当作者生病卧床的时候,格林巴自己埋在地下仅存的野兔刨出来给他当食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却做不到,狼的天性是不可泯灭的,顽皮,淘气……格林的狼的基因亦是如此。进入藏獒笼与藏獒争夺食物,断了獠牙,掉了皮毛,仍然坚强;就算是咬下对方的一块皮肉来……狼的血性,骨子里的不屈精神,令我折服;哪怕是饿死,也不会用自由来交换食物。狼是草原的魂,草原是狼的魂。若尔盖草原上,美到天边的格桑花,湛蓝的天空下自由奔跑的动物……

目送·归途

狼群的集结号已响起,拿晚狼山的变幻莫测。格林也该回家了,草原有最广阔的自由,而这自由是狼与天地的契约。分离的那一刻终于到来,一场天地奇迹也将结束。格林走了,留下的只是淡淡的伤感。一转身,一行泪,一滴狼之泪,缓缓地进入脑海。格林回到了本该属于他自己的世界。狼群的嗥歌,伴杂着熟悉的旋律……若尔盖草原上,远山,牧场,牛群……牵成一线流淌的风景,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当幸福就在身边围绕时,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不得而烦恼,可是有一些东西却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人们静了,无语,唯有风声……

在看一眼草原,无法言说的哀伤渐渐升起的玻璃窗裁成两半……封住了梦的入口。

——后记

篇十:重返火星读后感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

《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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