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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精选5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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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精选5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中心城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热点,坚持立行立改,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1、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在汽车站、高速公路入口,商贸物流集散地、学校、医院周边从事巡游出租客运或网约出租客运等非法经营行为。

2、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利用网络微信、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出租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巡游出租汽车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驾驶员不办理注册手续、巡游出租汽车任意拼客、外县(市)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网约车合规率低等行为。

二、严正警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如不遵守政府发布的疫情相关规定继续营运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查重处。

三、对于非法营运“黑车”的组织者,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发布拼车信息,破坏防疫秩序,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营运组织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团伙,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客运车辆,自觉配合执法人员履行疫情防控要求,拒乘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篇二: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提升我区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提高城乡居民出行满意度,降低乘客投诉率,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提升“暖心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质量,降低乘客投诉率,使道路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让道路客运服务工作普惠于民、取信于民,满足人民群众对道路客运服务的新需求,助推我区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监督农村客车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班次运营,不随意改变途经路线、不无故拒载乘客、不长时间停车待客;监督农村客运企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票价和儿童免票优惠政策,杜绝随意涨价;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司乘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等培训,增强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服务、真诚待客;强化运行过程安全监管,严禁农村客运超员、超速。

(二)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引导监督网约车驾驶员举止文明、热情服务;监督车辆及驾驶员线上和线下信息保持一致,车辆证件齐全,驾驶员持证上岗。

(三)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驾驶员做到遵守交规,穿着得体,用语文明,耐心热情回答乘客问询,开车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往车外抛物等;出租汽车随时保持车身内外良好车况,车内干净整洁无异味;驾驶员按标准收费,杜绝绕道行驶、拒载和宰客。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客车运营活动

对农村客车、网约车和出租车存在的甩客、随意涨价、服务态度恶劣、无故拒载旅客、驾驶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于屡次违规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顶格处罚。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驾驶员纳入“驾驶员黑名单系统”。指导客运企业将旅客投诉与当班驾驶员、乘务员的薪资挂钩,纳入到员工绩效考核当中,对于投诉较多且屡教不改的驾驶员、乘务员要扣除相应薪资并且开除处理。

(二)进一步提高客运站服务水平

督导汽车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长途汽车实名制购票、乘车等行业规范;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为旅客提供热水、应急药品、母婴室等暖心服务;合理安排发班时间,提升客车运行班次正点率,避免无故脱班、误点、停班现象;设立服务咨询台,耐心解答旅客问题,妥善解决旅客诉求;为旅客提供多元的购票、退票方式;提高候车大厅舒适度,营造干净整洁、温暖怡人的候车环境,打造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督促客运站举办客运礼仪规范培训班,在坐姿、站姿、手式、迎宾等礼仪方面强化训练,大力推广微笑服务,规范形体语言,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路面检查和明察暗访

结合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开展路面检查,主要检查客车和驾驶员资质,现场征求乘客意见,现场向司乘人员宣贯文明服务要求。充分利用科技化手段,使用车载4G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农村客运、出租车行车情况;组织开展农村客运、网约车和出租车暗访,针对农村客车拒载、不执行优惠票价、服务态度,网约车无证经营,出租车不打表、故意绕道、擅自拼客等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车站、农村客车、出租车和公交车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电话,保障投诉渠道畅通;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了解事情经过和旅客诉求,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快速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对查实的违规车辆和驾驶员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于影响特别恶劣的,予以停运处理;建立投诉台账,对已投诉并经处理的问题,要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汲取教训。实行定期通报对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投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对投诉量进行排名并每月通报,并对投诉次数多、屡次整改不力的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实施步骤

“暖心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0日)。一是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汽车客运站代表发言,现场表态,广泛动员;二是印发行动方案,分解目标责任,推进“暖心行动”全行业覆盖、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结合我区道路客运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行动计划及具体措施。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3月21日-4月10日)。一是全力推行道路运输服务“暖心行动”,在客运站、客运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车载播放器等各类宣传手段,围绕文明服务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让“暖心行动”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形成上下一致、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二是督导客运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测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奖惩措施,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三是自上而下开展一次覆盖全区的行业服务质量明查暗访,通过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暗访等方式,全面查摆客运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问题即知即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4月11日以后长期坚持)。对“暖心行动”进行客观分析,认真总结完善道路客运行业提升服务质量专项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让服务质量提升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组织各单位继续深入查找服务质量中的“盲区”和“漏洞”,预防不文明服务和违规经营行为反弹,保障客运市场运营和竞争秩序长期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科室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切实将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治标“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结合“暖心行动”建立道路客运服务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客运、网约车、巡游出租车等道路客运监督考核管理制度,推动道路客运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找准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将整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篇三: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客运服务精细化、便捷化、人性化,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改善并丰富人民群众出行体验,实现城市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国家总体部署与地方治理创新相结合,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XX的具体实践,持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XX探索创新的改革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提升城市客运服务质量作为我市交通强国试点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提升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城市客运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和举措

(一)城市公交方面

1、巩固公交都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一是深入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立足规划先行。编制《XX市公交线网及站点优化调整规划(20XX-2035)》,着重研究XX市区(含柳江区)近期、中期、远期公交线网及站点优化调整,公交场站规划,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衔接等内容。

二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公交站场体系建设规划,优化公交场站空间布局,加快推进雒容公交停保场、基隆公交停保场、建都公交停保场、正和城公交首末站等公交场站建设,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及新区公交线网,提升市区整体公交服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根据市政道路建设、市民的出行需求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情况,结合市民出行大数据分析,按照一线一分析、一线一决策思路,大力推进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工作。

2、积极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升级城市公交服务设施,改善市民候车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改造一批城市主干道及重点路段区域的公交线路牌,以具有XX城市特点的新式公交线路牌替换旧的不锈钢公交站牌。完善多种交通方式出行换乘服务信息,试点在广场周边的解放北路、广场路、八一路、广场东西通道、五一路公交首末站,利用公交候车亭、电子站牌设置公交线路、出租车、公租自行车指引信息。在市区内符合安装条件的公交站点增设新坐凳,结合我市各个公交站点及其附近道路设施实际情况,同步增加建设一批可以遮风挡雨的公交候车亭。

3、大力提升公交行业安全防范水平

加快推进市区和县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安装工作,即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具备4G视频监控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功能)。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公交企业拨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补助资金。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公交行业安全运营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4、提高公交行业监管平台运行效率和辅助决策水平

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合理调度和配置公交基础设施资源。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系统功能需求,进一步完善公交行业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明确公交行业监管信息平台数据更新频率、来源渠道,完善公交运营服务信息、线路客流信息、燃油使用信息等各项业务数据信息,将决策系统升级改造纳入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

5、推动县区公交线路与城区公交线路融合发展

进一步促进县区公交线路与城区公交线路融合发展,完善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公交线网布局。结合县域工业园区发展及新区群众实际出行需求,推动鹿寨至江口公交线路服务覆盖柳东新区和北部生态新区,作为新区公交线网的有效补充,更好服务新区经济建设。

6、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以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方便公众出行为出发点,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围绕“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通过多渠道开展形式丰富的公交出行体验、利民惠民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市在推进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创建公交都市、提升公交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积极推广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理念和举措,推动绿色出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公共场所、进社区,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

(二)出租汽车方面

1、强化网约车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约谈。通过开展约谈和检查,要求各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给车辆和人员及时办理有效证件,清退不合规驾驶员和车辆,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

2、强化诚信考核。20XX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运用科技手段实现驾驶员和车辆的动态考核,继续开展驾驶员从业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

3、进一步落实网约车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X政规〔2019〕41号),确保细则落地实施,并积极协调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加大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力度。重点加强整治巡游车、网约车运营服务乱象和非法从事巡游车、网约车运营等行为。

(三)行业宣传教育方面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督促公交运营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等服务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组织公交驾驶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整洁车厢内乘车环境,让优质服务成为行动自觉和习惯。

(四)投诉处理和社会监督方面

在出租汽车、公交车厢、公交站牌等显著位置公布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城市客运服务质量问题,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实施步骤

本次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自20XX年3月下旬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总结提高的方式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级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各县、柳江区交通运输局结合当地实际及区、市两级方案精神,出台本地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5月12日前报送方案至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4月下旬至2021年12月下旬)。全面组织开展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按职责分工展开工作,稳步推进。通过车载广告、网络平台等手段加强工作宣传。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12月下旬、2021年12月下旬)。对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通报活动开展成效,推广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巩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长效提升机制。各县、柳江区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XX年12月10日前和2021年12月9日前将20XX年度、2021年度工作总结报至市交通运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作为当前迫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助,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合作,积极及时沟通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做好城市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定期对辖区内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对城市客运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科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篇四: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民生事业。为推进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绿色出行等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根据《XX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交通强省、质量强省、人民满意交通建设,聚焦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重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相关标准的落实,启动服务质量监测评价;2022年,根据省级相关部门制订的服务标准,开展常态化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到2023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全市所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全部导入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安全运营、设施状况、便捷程度、智能化服务、文明驾驶等关键运营服务指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培育2个市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牌,争创1个省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城市公共交通质量发展基础

1、构建服务标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DB32/T2980)、《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JT/T934)、《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999)等标准,配合省厅完成线路开辟、线网优化和调整、车辆配备、便捷换乘、信息引导、智慧系统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

2、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引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六西格玛管理方法等现代企业质量管理机制,以服务乘客安全便捷舒适出行为核心,全面实施服务质量贯标行动,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效能。2021年启动实施贯标行动;到2023年,全市所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基本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市区公交企业基本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面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可由副总经理兼任,全面负责质量体系构建、运行与完善。在公交企业车队、班组、线路等设立质量专员,加强全流程质量控制。到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全面建立并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

4、提升安全运营管理质量和水平。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车辆技术状况与驾驶员适任管理,制定落实车辆维护和驾驶员体检制度。加强车辆例检和维修保养,严禁带病运行。开展驾驶员体检和适任资格排查,对不适任的驾驶员要调离驾驶岗位,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关爱和劳动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开展抽查检查,对影响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坚决整改,提升企业安全运营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机制

5、建立常态化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制度。市将按照《XX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分细则(试行)》(附后),委托第三方专门机构,对市区及各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开展常态化日常监测,重点围绕乘车便捷度、服务可靠度、信息化应用、安全生产等关键运营指标,综合现场抽查体验、舆情监测分析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每半年评价一次,根据评价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各县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发布。2021年,试行开展监测评价,力争到2023年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市、县监测评价制度。各县也要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保证我市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综合排名靠前。

(三)打造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精品

6、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定期梳理排查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环节,在公交线网布局、首末班发车时间、班次间隔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站点设置和换乘衔接。指导公共交通企业提供定制公交、社区巴士、微循环公交、快速公交系统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的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人性化服务,重点围绕便捷换乘、标识引导、信息发布、无障碍出行等方面强化精细服务,特别要从智能化入手,在精准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换乘便捷度等方面实现新的服务提升。严格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各县要制订服务质量月度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流程,并建立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机制,夯实公交企业主体责任,激发公交企业对服务质量管理的动力。

7、开展优质服务评比。各地要面向企业、班组、线路、驾驶员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活动,每年开展服务优质公交企业、精品线路、服务标兵等评选。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制定评优评先激励制度,开展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星级服务评定,实行驾乘人员亮星、挂牌上岗,并与工资收入挂钩。

(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8、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指导。各地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围绕质量管理目标,建立自我评价、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完善投诉反馈处理机制,制订投诉处理和舆情分析制度,根据乘客投诉和舆情分析,及时改进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围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9、强化服务质量信用管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按照《XX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分标准(2020版)》,围绕服务质量,强化失信行为信息归集、监测、分析和预警,严格信用等级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XX省运政在线系统,并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的重要依据。

0、建立监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对连续两年综合排名第一的县,县交通运输部门应优先推荐其公共交通企业申报城市县长质量奖(提名奖)。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将约谈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对其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进行专项督导。

1、扩大监测评价结果应用范围。探索实践公共交通服务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各地要建立并落实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评价与政府财政补贴、公共交通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挂钩制订,市局将把监测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地交通运输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关心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工作,通过监测分析与评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交通运输与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推动公共交通企业开展质量体系建设,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推进质量全面共治。各地要强化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与市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可以引进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展监测评价工作,保障工作经费投入。

(二)加强舆情分析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反应,通过监督电话、政府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服务渠道。定期对涉及公交服务的群众诉求开展专题分析,充分收集12345、96196以及网络平台等群众反映的信息,深入筛选细化分类,并认真分析研判,形成数据化分析报告,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提升服务能力的措施。要广泛邀请社会各阶层人员参与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监督,探索建立以人大政协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热心市民为主体的乘客委员会,充分征求意见,形成定期通报、研讨、分析、反馈的工作方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行业质量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具体政策举措,深入报道我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的实践经验、主要成就、先进典型,讲好XX公共交通故事,推介本地公交服务品牌,引导绿色出行方式。依托“质量月”等活动契机开展政策解读,邀请公共交通领域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服务标兵等先进人员共同参与,通过组织宣讲培训、开展形象代言、拍摄公益广告等方式,营造服务质量提升良好氛围。

篇五:2022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XX市中心城区(巴州城区、XX城区、XX经开区城区)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畅通有序、便捷高效、绿色低碳、市民满意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客运服务体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拟用两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站场设施完善、行业治理提升、执法队伍整肃等八大行动,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客运秩序,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公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理念,开展“双碳”行动,全面推进运输装备提档升级。

(二)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和科技手段创新,着眼于“一城三区”同城化发展方向,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三)重点突破,系统推进。坚持集中攻坚、统筹推进,重点治理高峰道路拥堵、公交准点率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强行组合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巡游揽客、非法营运屡打不绝、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横冲直撞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四)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通过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构建约束和激励并举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站场设施完善工程。

1、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高质量建成陇桥、南坝、XX火车站等3个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XX区、XX经开区公交首末站,确保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公交车可停靠、可调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2、推进公交综合站建设。加快回风、黄家沟(二期)、XX东站、汉巴南铁路XX站公交综合站建设,确保公交车就近停放、集中保养、灵活调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3、合理布局途中停靠站和人行天桥。推进公交停靠站、人行天桥与新(改)建城市道路、快速通道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综合考虑商住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城市道路等因素,突出城市文化、绿色内涵和地方特色,2022年建设蓝湾国际广场、巴州九小、市气象局等路口人行天桥3座,完成中心城区现有停靠站整体改造提升,实现公交停靠站300米覆盖率超60%、500米覆盖率超95%。(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4、明确场站监管责任。采取多种融资方式规划建设公交首末站、综合站和停靠站。坚持公交首末站、综合站、停靠站“谁用谁养”原则,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停靠站的清洁卫生由环卫部门负责。倡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临近公交停靠站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二)同城客运融合工程。

5、集中行使审批职能。实行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由市级集中审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审批、调度、监管、服务、执法等各方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6、完善公交快速线网。统筹规划巴州、XX、XX经开区三城区之间以及至机场(高铁站)快速直达公交线路,大幅提升公交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7、扩大公交服务范围。鼓励对道路符合公交开行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积极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并结合工业园区人群出行特点,积极提供通勤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交服务,适应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8、出租客运一体运营。综合考虑同城一体化发展要求,打破巴州区、XX区、XX经开区三城区间出租汽车分区域运营格局,2022年底前分步实现中心城区出租客运同城一体化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9、有序发展共享单车。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和停车点位。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履行常态化管护责任,利用电子围栏等方式引导用户规范停车。(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三)城市公交优先工程。

0、赋予交叉路口专属路权。允许公交车在符合条件的“十字路口”从划定的右转车道直行或左转。在有条件的地方允许公交车从右侧直行车道向左掉头以增大转弯半径,保障公交车运行畅通和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1、增设公交优先(专用)道。合理规划布局公交优先路段,在符合条件的城区主干道划设早、晚高峰期公交优先道,在符合条件的单行路段施划公交专用道,救护车、校车、执行任务的警车、应急抢险车和19座以上客车借道通行不受限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大力提升乘车体验。推进智能公交建设,增设主干道公交电子站牌,推广实时公交查询APP应用。下调移动支付、电子支付结算标准,大力推广电子支付方式。坚持高峰不超过6分钟/班、平峰不超过10分钟/班发班频次,确保在营公交运力充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3、提升财政补贴精度。投资建设特殊人群刷卡应用系统,更换现有车载终端和老年卡,使公交刷卡数据直接传输至部门监管平台,确保财政补贴更加精准。合理确定特殊人群免费卡每天使用时限和上限,保障社会大众出行需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四)运输装备绿色工程。

4、规划建设充电站(桩)。加快建成北环线、黄家沟新能源充电站,满足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充电需求;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充电站点,在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增设充电桩,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营运集团公司)

5、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鼓励优先选择新能源车,2022年1月1日起,新投放公交车、巡游车、网约车及经营期内需更新的公交车、巡游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现有公交车力争2023年底前全部替换为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行业治理提升工程。

6、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城市客运企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依法依规聘请第三方质量信誉考核机构,分年度对巡游车、网约车企业进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完善企业、车辆进退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7、规范出租客运行为。依法查处网约车无证经营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行为,依法治理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未经背景核查、乘客投诉未核查处理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依法查处巡游车强行组合载客、非法拒载、乱收费等违规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8、动态调整出租运价。综合考量巡游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2022年10月前完成巡游车起步价、公里租价、等候费及打表计价范围调整工作。探索高峰时段适当调高起步价、公里租价,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转变,引导公众更多选择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9、常态高压打击“黑车”。统筹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县(区)执法力量,联合查处城市客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以及参与非法营运的团伙组织、黑恶势力。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乘坐“黑车”抄告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0、推进平台数据共享。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信息平台、视频监控数据等信息资源,强化联合执法、事故预防、应急救援、治安秩序管理等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六)交通秩序规范工程。

1、有条件开放货车、三轮车城区通行。规范货车、三轮车、快递物流配送车管理,明确货车、三轮车在城区内的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残疾人、老年人代步车及驾驶人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出行。(牵头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

2、强化严管街道管理。在交通主干道和拥堵路段设立交通严管街,施划出租汽车和社会车辆上下客区域,增加安防设施,增设违法行为监控系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3、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超速和疲劳驾驶、随意掉头和变道、乱停乱放、占用公交车停靠站、不礼让行人,以及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道路、跨越隔离护栏等行为;依法查处酒后驾车、飙车竞逐、开霸王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行为;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货运车辆超载及违规进入城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七)从业人员关爱工程。

4、关爱一线从业人员。择地建设“出租司机驿站”,为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提供休息、就餐、洗车、入厕等暖心服务。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组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建立管理部门与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积极开展以“依法运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为主题的“最美司机”评选活动,提升驾驶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国资运营集团公司)

(八)执法队伍整肃工程。

5、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风纪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执法能力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

6、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以罚代法、粗暴执法、酒后执法、滥用行政执法(处罚)权、包庇袒护充当违法“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XX市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XX市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公安、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巴州区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国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体提升行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考核工作、定期会商研究推进等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公交综合站、首末站、停靠站及附属设施、监控和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具体费用由市政府与巴州区、XX区、XX经开区按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

(三)强化实施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单位职责,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完成时限,确保中心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行动,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工作组办公室会同市目标绩效办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可参照本方案同步制定本县城区道路畅通及客运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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