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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精选4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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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精选4篇)

为深入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XX市澄海区税务局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结合澄海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在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XX税务“e心智税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的基础上,重点聚焦智慧税务建设,围绕省税务局提出的以加速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并在市局的“e心智税、尽汕尽美”XX纳税服务品牌指引下,倾力打造“澄心为您·非常满意”主题品牌,着力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步部署、同频共振,为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澄海税务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税务总局部署的“春风行动”5大类20项80条举措、广东税务打造的“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XX税务“e心智税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澄海区税务局突出“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的主题,构建“春风行动”落实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机制,紧紧抓住“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理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五大版块全方位优化纳税服务体验,倾力打造“澄心为您·非常满意”主题品牌,升级创新“非接触式”纳税人指尖上的学堂、纳税互动问需问计,聚焦“V-tax兜底办”、“适老化贴心办”“社会协同聚力办”“税务+N拓展办”,积极推行一揽子有“澄”意的惠企利民举措,持续优化一系列有“澄”心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不断加强社会协同、注重统筹兼顾、致力举措优化,以实际行动,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品质服务澄海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全力推动我区纳税人、缴费人得实惠、稳发展、行长远,为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税务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区税务局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各项优化提升工作。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叶小武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为迪

组员:区税务局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纪检组、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澄华税务分局、莲下税务分局、凤翔税务分局、东里税务分局、信息中心和规费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纳税服务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区税务局建立联络员机制,纳税服务股分管局领导、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陈为迪同志牵头负责“春风行动”推进落实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推进落实各项措施,春风行动办公室成员为各单位的春风行动专项联络员。同时,区税务局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各专项联络员每周按时向纳税服务股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具体包括措施细化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为加强各单位的沟通联络,纳税服务股将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切实有效推进澄海区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落实落地。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1、制定方案。研究落实税务总局5大类20项80条举措、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XX税务“e心智税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全面征集相关责任部门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形成2022年澄海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安排表。

2、动员推进。召开澄海区税务局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全市税务系统“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对区局“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和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

(二)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1、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对标对表有序推进“春风行动”便民服务举措,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建立机制。建立“春风行动”落实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联络员、定期报送、工作台账等工作制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各相关单位定期汇总阶段性情况,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台账、每季一报告”报送制度。

3、强化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要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

4、加强宣传。结合今年第31个税收宣传月,开启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通过举办全方位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展示“春风行动”成效,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努力营造为纳税人缴费人贴心服务的良好氛围。

5、收集诉求。及时收集掌握各项措施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把纳税人缴费人的心愿清单转化为我们税务人的实事清单。

6、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实落地。

(三)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全面回顾总结全年“春风行动”经验、做法和成效,结合典型案例,用数据说话,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让“春风行动”这块招牌含金量更高。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践初心惠民生

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春风行动”的深入开展。坚定不移瞄定改革目标,将春风行动放在十四五规划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和定位,确保思想正确、目标统一,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立足澄海税务实际,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度整合,要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二)统筹有序推进,抓工作促落实

区局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节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到联动配合,同频共振。要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市、区税务局的工作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结合本行动方案,推出具有澄海特色的活动举措,不断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新期盼、新需求,持续细化、创新推出“春风行动”新举措,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

(三)凝聚部门合力,强宣传造氛围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注重与外单位联动配合、营造声势。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不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主题沙龙,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并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序有力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把“春风行动”服务品牌擦得更闪亮。

(四)强化督导问效,善总结重反馈

各部门要抓好具体工作的细化和落实,确保“春风行动”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梳理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要对行动措施执行中发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风险进行深入剖析,找差距、补短板,确保“春风行动”落地、落细、落实。

篇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XX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税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21〕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篇三: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XX税收工作实际,市局决定,2022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按照省局要求适时推出若干举措,以此加快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开展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多举措强化宣传和引导,组织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深入分析总局、省局反馈的调查数据,及时提供给相关单位,为持续优化全市税务系统管理和服务提供参考。新建自助办税机监控子系统,对全市自助机的开机率、低使用率(按月计算)、自助机排除故障时长及自助机办理业务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合理调配设备提升设备使用频率。增加重点分流业务统计模块,统计发票管理、跨区域事项管理、票种核定及信息变更等业务的各渠道业务办理量占比,为基层局精准提供决策依据,降低窗口业务办理数量。探索建立办税服务厅画像子系统,对办税服务厅画像的维度设置、算法设计、量化模式等内容开展需求分析工作,持续提升办税服务厅办税效率。及时开展最新政策文件和税费知识培训,提高咨询解答的准确程度。研究12366月报、月度投诉分析报告,开展多维度分析,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落实12366月报中提出的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利用税事通工作室、12366热线等渠道,构建“人机快捷应答、业务全面解析”的一体化咨询服务机制,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业务操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线上语音或远程视频辅导等方式,获得税务人员的在线辅导,做好远程咨询、办税辅导新模式和涉税文书电子化的推广工作。

2、政策及时送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主动兑现政策红利,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落实本地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优化完善本地标签体系。精准推送税收优惠信息,确保纳税人及时知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广政策宣传、电子税务局操作等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南。落实省局移动端点对点政策精准推送。积极组织联络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制作发布图解、短视频、动漫、公益宣传品等新媒体产品,广泛直观解读各类税费政策。同时,多角度、多渠道发布税费政策操作指南等内容。即时推送省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指引》、《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手册》到征收局,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确保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向纳税人提供电子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提示进行确认”功能的操作指引。

3、问题实时解决。依托自助办税终端远程咨询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渠道。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加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宣传辅导,拓展征纳互动服务。按上级工作部署利用好电子税务局端、征纳互动平台渠道、运维服务电话等涉税问题咨询解答平台。按要求落实电子税务局税务端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工作。

4、关注个性需求。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完善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线下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措施。多渠道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税缴费软件主责部门参考,推进软件进行适老化改造。持续落实我省前期已明确的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等规定。根据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进一步做好税收志愿者招募工作,扩大税收志愿服务团队规模,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工作。组建纳服专家团队,打破传统的“区域化”管理范畴,重构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的高层次纳税咨询服务体系,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密切关注问题,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获得感和满意度。选派全市优秀外语人才参加国际税收人才库外语子库选拔,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落实省局“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宣传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推广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进一步提升办税便捷性。在全面征求各县(区)局征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相关业务需求。应用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落实省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要求,提高税款入库效率。配合省局及征管部门、信息部门开展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套餐工作。积极主动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实现不动产网上登记业务与不动产交易办税“掌上办理”业务的融合,建立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为基础的部门间网上业务联办模式,提升购房人登记、办税便捷度。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省局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的要求。落实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的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落实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要求,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落实关于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的要求,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发布的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在全面征求各县(区)局征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加强发票管理的意见及建议。落实总局、省局制定的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落实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工作,落实加快出口退税办理时限工作,将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持续落实并全面推广电子化、无纸化申报,按上级要求,做好新政策出台后的推广、落实工作。积极推广、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退税新流程。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0、助力大型企业。落实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配合省局建立完善省市两级“大企业纳税服务”群,优化政策宣传,提高解决企业诉求工作效率。依企业申请,开展定制服务,尝试与遵从意愿和遵从能力强的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

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指导督促各征收局在账单推送后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电话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及时查看。按照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根据建立的“一户一档”情况,科学合理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措施,分门别类明确个性化辅导内容,为企业量身定制需要的宣传辅导政策。积极协调本地工信部门,准确掌握本地区企业特点,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满足企业对政策辅导的需要,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联合推出特色宣传辅导“品牌产品”。探索银税互动数据共享方式和范围,扩大银税互动合作空间。

2、完善缴费服务。落实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已明确的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提供缴费服务。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税“掌上办理”,拓宽纳税人登记、缴税渠道,降低购房人登记、办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落实规范和优化的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及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应用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3、服务个税汇算。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及时传达梳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根据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情况,积极开展辅导培训,让有需求的自然人纳税人和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省局要求做好税收宣传、风险管理、事后抽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如实申报。完善个税异议申诉处理工作机制,形成受理、推送、处理、反馈工作闭环。做好优化后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的推广应用,及时回复系统应用的咨询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4、优化执法方式。落实关于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基层单位落实辅导。督导全市稽查部门严格执行税务稽查相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自由裁量基准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省局的部署安排,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实验基地做好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落实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积极推广、引导纳税人使用简易处罚网上办功能,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文书电子送达,处罚结果网上查询。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加强精准监管。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扩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解决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宽、松、软等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杜绝执法过错与追责方式不匹配的情况发生。按照省局要求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强化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充分发挥两个平台优势,聚焦高风险企业、行业、领域、人群,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专项风险分析和课题研究,推进精准监管;统筹做好风险任务的扎口管理,采取分级分类风险应对方式,确保任务按时推送,及时反馈。

6、保障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配合政策法规部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7、推进部门联动。落实关于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的要求,推广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根据省局要求,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关于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工作,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8、深化国际协作。积极配合省局更新国别投资税收指南,为我市“走出去”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收咨询辅导。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开展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一对一跟踪辅导及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9、促进社会协同。对第三方机构遵循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为第三方市场化服务提供相关业务支持和人员保障。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和广告信息治理,建立相应台账,一经发现疑似问题,及时记录台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按整改情况,判断其是否采取列入失信名录或限制其代理业务办理等措施。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活动,排查虚假宣传及相关广告信息,加大提示性和公益正面引导性宣传工作力度。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0、拓展信用应用。落实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落实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落实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的要求,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篇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XX市税务系统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22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依法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XX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XX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XX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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