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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5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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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精选5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深化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勇于曝光违规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和地市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全面监督的作用。

五、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以打击欺诈骗保、学习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资料,进一步加强公众防范医保欺诈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张贴海报、派发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对《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专栏,宣传贯彻条例;二是利用公交车等载体推送“打击欺诈骗保”专栏、举报投诉和奖励等内容;三是视疫情情况,开展宣传医保政策现场活动。

(三)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知识竞赛。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市医保局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赛并做好线上承诺,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深入基层,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以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定点医院门诊大厅、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广泛动员,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在省、市、县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做好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严禁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播放载体、咨询服务平台等工具进行科学、有效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三)发动社会,全民参与。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社会舆论造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告知本县举报投诉渠道与电话,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两定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含《2022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素材于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县医保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篇二: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XX省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医保函(2022]4号)有关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省医保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规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正向引导。

(二)主动曝光典型案例。在官方网站开设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各类监管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官方网站等公布12393医保服务热线及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开设“XX医保”投诉举报专栏,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开展征集执法案例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征集方案详见附件),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街道、社区、乡镇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

四、活动形式

(一)举办专题讲座。各地医保部门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条例》讲座,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促进医药机构行业自律。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微视频和抖音等媒体对《条例》和医保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深入基层宣传。以两定机构、医疗保障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定点医院门诊大厅、连锁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四)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安排部署及警示教育会,通报一批医保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开设学习专栏。在“XX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学习”模块,将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内容及线上考试,督促全市医保系统及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学习,并建立相应学习考评制度,实行积分学习考试管理。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日):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准备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标语以及动漫视频等宣传资料,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启动。

第二阶段(4月6日至24日):集中宣传。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深入机关、企业、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开展宣传,启动案例征集和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LED屏、户外大屏、楼字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滚动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联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栏目,确保宣传生动活泼、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4月25日至30日):归纳总结。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实际梳理收集宣传活动亮点,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合理制定本地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具体实施方案,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市局届时将向各地提供国家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及样板、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三)认真总结提炼,及时报告。各地医保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提炼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于2022年5月8日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宣传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监管科。(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篇三: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管住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医字[2022]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到人、管用、有效”的预期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保局407室),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演讲比赛。4月下旬,省医保局将举办《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市医院、中医医院、中心医院、五大连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节目排练,届时选择优秀节目参赛,并对取得名次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网站全部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和协议约束力。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警钟长鸣。

(四)制作、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片。一是利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医保政策,为全市集中宣传月造势,二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普法知识、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五)发放系列宣传材料。下发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发布《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漫小视频》等宣传素材。采取寓教于用、寓教于乐的形式,共同制作、发放手提袋、通过海报、折页等宣传用品,提升宣传延续性和实用性。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人都是医保基金监管员演讲比赛。紧密结合宣传主题,积极征集宣传节目。形式包括演讲、快板、三句半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二)曝光典型案件。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案件,对做出行政处理、协议处理的已办结案件,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全部公开曝光。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4月10日前。

(三)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会,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四)宣传月相关材料制作、展播、发放等工作。

1、宣传片展播。各定点医药机构利用自身条件在本单位侯诊大厅电子屏幕、闭路电视等场所展播宣传月活动主题、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的宣传片,时间持续一个月。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扑克牌宣传。发放宣传月主题相关扑克牌。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扑克牌并到我市各乡镇(街道)进行扑克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3、手提袋宣传。结合宣传月主题,下发手提袋宣传品。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手提袋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4、市医保局统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的宣传。

各科室针对本科室业务领取省局下发的鼠标垫、扇子、雨伞、宣传海报宣传品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发放和医保政策宣传。

落实要求:各科室,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5、基金监管科组织重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在我市市医院门口、医药商场门口、集贸市场、各乡镇卫生院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场所与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条例》及医保政策,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

落实要求:基金监管科,完成时限:4月2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通过“XX医保”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二)提升宣传效果。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宣教结合,宣打结合,提高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积极融合地方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

(三)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省市县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欺诈骗保案件,做到应奖尽奖,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及时总结经验。本次宣传月活动完成后于2022年5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书写宣传活动总结。

篇四: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案例,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征集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各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宣传其他医保政策。组织开展群众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备案、门诊共济保障、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医保政策宣传。

四、活动方式

为了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谋划,及时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活动有序进行。以“三进”“三确保”为活动载体,通过线上线下,全民参与的方式深入浅出解读、宣传《条例》等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创新性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一)进基层。依托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县(区)、进乡镇、进村卫生室等形式,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讲解及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乡镇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知晓度,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行为。

(二)进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宣传主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人员到有关党政机关开展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宣传,加大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进“两定”机构。以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为宣传主阵地,进入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将印制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定点医药机构,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月期间在收费大厅、医保服务站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宣传意识;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或使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四)确保扩大宣传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LED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地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度。

(五)确保提高参与度。一是鼓励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宣传,采取与参保病人签订打击欺诈骗保承诺书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将医保政策咨询纳入医保服务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发放海报和折页等宣传材料。二是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设立医保基金监管专栏等,向群众推送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

(六)确保宣传取得成效。将基金监管宣传月各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各部门要按照推进重点工作的要求,确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归纳集中宣传月期间好做法、好经验,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坚决落实维护医保基金监管的政治责任,坚决把组织好、开展好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做好“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安排,确保每一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组织、协助工作。其中,基金监管科负责组织局机关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和媒体宣传,市医保中心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宣传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三)及时总结上报。市医保中心应于4月29日前汇总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在集中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基金监管科。

篇五: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成效,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贵港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X区医保局定于2022年4月在XX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022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监管对象的法治意识,持续保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规合理作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解读相关法规规章。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文件。重点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公开曝光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公开各级医保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网络平台、来信地址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案例,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征集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加强对我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宣传方式

(一)多种形式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和网络媒体优势,积极推广、发动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积极关注“国家医保”“广西医保”“贵港医疗保障局”“XX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同步链接宣传内容,积极参与活动。要加强信息投送力度,积极更新宣传月活动信息,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大力发挥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电视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因地制宜,集中播放宣传短片;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单位LED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每天连续播放宣传短片。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医疗保障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贴近群众深入宣传。

深入基层,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以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药店门口、医保经办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有条件的要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要集中印制宣传海报、问答手册、宣传折页,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标语、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

(四)加强政策培训学习。

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解读《条例》、《办法》、以案说法。各定点医药机构年内逐级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确保开展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政策、制度全员培训,加强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特成立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医保管理中心主任

XXX、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股长

XXX、医保局待遇医药管理股股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谢娟、XXX、XXX、等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谢娟同志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在严把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宣传主题,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多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集中宣传活动,保证宣传效果。

(二)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要积极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区)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三)及时总结经验。请各乡镇(街道)、各定点医药机构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的图片和资料等,整理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工作总结。于2022年5月5日前将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邮箱:XXX)。

不尽事宜,请联系区医保局财务基金监管股。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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