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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选8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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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选8篇)

当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多点多源、散发频发、局地暴发,节假日人员流动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防”的关口,切实管住各类风险人群

1。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倡导“五一”期间就地过节,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跨省流动或前往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返安第一时间分类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措施。

2。对所有外省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来安返安人员,要落地查(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检(抗原、核酸“双检测”)、落地管(登记并推送信息、重点风险人员“点对点”转运、其他人员第3、第7天两次核酸检测)。

3。各交通卡点要严格执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措施,坚决做到不漏一人一车,严格落实外省和省内有本土疫情人员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措施。对货运物流车辆单独设立查验通道,做到快查、快检、快放,尽最大限度阻断病毒、畅通物流。要配齐配强交通卡点领导和专班力量,做好个人防护和服务保障。

4。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执行“点对点”转运、14天集中隔离观察、4次核酸检测措施。

5。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人员,“点对点”转运至居住村(社区)、14天居家隔离、4次核酸检测。

6。对疫情形势严峻的省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人员,实行“点对点”转运、3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健康监测、4次核酸检测。

7。近期对上海市、吉林省和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4次核酸检测措施。

8。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口岸入境人员,继续执行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抵陕(抵安)后“点对点”转运,再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9。加大社区排查力度,压实领导干部“三级包保”责任,发挥321基层治理模式作用,网格化排查追踪,确保各类风险人员全面、及时管控到位。

10。快速开展重点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对推送的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等高风险人员信息,要迅速全面核查、追踪、管控到位,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反馈管控结果;涉及辖区以外人员,要及时发送协查函。

二、夯实“管”的责任,切实管好各类重点场所

11。扛牢压实“四方责任”,理清市、县、镇、村“四级责任”和各级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明晰指挥体系和防控单元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人人发力、个个尽责,避免“权责不清”,杜绝“责任甩锅”。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以及党员干部我行我素、违反防控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

12。加强聚集活动管控,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餐聚会活动,家庭聚餐一般不超过10人,会议会展等原则上不超过50人,倡导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50人以上的必须报备审核,落实管控措施。

13。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人流,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常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宾馆酒店要对外省、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市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院感防控措施。落实学校师生定期核酸抽检措施,学生和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出市。

14。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各疫苗接种点五一期间原则上不放假,持续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好假期有利时机,进一步实施敲门行动,组织重点人群“应接尽接”,组织老年人群及时接种。

15。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对冷链食品、进口货物要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来源、流向清晰可追溯。对国内快递物品采取静置或全面消毒措施,防止出现“物传人”。

三、提高“控”的速度,以最快速度阻断疫情传播

16。应急指挥要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报告、立即响应、立即处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提级扁平化管理,以最强力量、最快速度开展核心信息流调溯源,迅速划定封控管控区域,防止疫情外溢扩散。

17。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推广实施41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筛查措施,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责任,做到检测工作职责明确,检测人员底册精准,检测频次和覆盖面到位,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五一假期,要特别关注、扎实做好交通运输、冷链物流、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18。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用好网络、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切实加强防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公共场所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促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意识。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凝聚起团结一心共同抗疫的强大合力。

1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联县督导组、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持续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查找漏洞、补齐短板。五一期间,要针对人流物流聚集的风险点,开展明察暗访,

20。灵通疫情防控信息,坚决做到“逢阳即报、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先管后筛”的要求,迅速开展“阳性标本”复核和新标本检测,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不按路径上报疫情信息,全力为疫情处置赢得宝贵时间。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篇二: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人口流动、人群聚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有效降低“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四方责任

1。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境外和域外疫情防控并重,“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严控流动风险,非必要不离连

2。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连”。压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责任,市民确需离连,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返连前,要提前24小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查验离连人员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离连和返连未履行报备程序,经大数据排查发现者,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倡导市民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民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出行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外市来连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酒店、宾馆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查验来连人员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抵连后24小时内务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酒店宾馆要将预约来连人员名单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连人员酒店宾馆不予登记住宿,就地留观,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避免人群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确需组织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对参加人员超过100人的,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向活动举办地所在的街道报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6。室内外各类公共场所(含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测温、卡码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7。洗浴中心、KTV、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营业。

四、严防境外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8。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铁桶式”闭环管控,切实做好异地入境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

9。严格落实冷链从业重点人员集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后上岗等措施。

10。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强化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境外邮件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域外排查,务必做到“四清”

11。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公安大数据、社区网格化排查,住宿场所排查,医疗机构排查,核酸检测机构排查,交通卡口排查,个人主动报备),做好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排查和精准管控,重点加强对上海市等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

12。交通、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做好交通枢纽(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酒店、宾馆、出租房、民宿、网吧等场所的域外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信息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备。

13。社区(村)要分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确保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务必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

六、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确保“应检尽检”

14。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大连市重点人群分类及核酸检测频次表》,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七、履行个人义务,共筑防疫屏障

15。各地区要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和组织动员。所有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是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老年人都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16。市民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17。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18。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

19。对因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

20。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灭疫情。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篇三: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州级各部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我省多地也发生了本土疫情。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我州的疫情防控形势面临巨大的压力,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做好全州“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一)坚持非必要不离楚。各县市、各部门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楚”,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全州各级机关、企事单位、人民团体职工、在校师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楚”,确需离楚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二)及时主动报备。“五一”期间,所有入(返)楚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进行报备,村(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入(返)楚人员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7号)文件要求,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楚人员做到“入楚即查、入楚即检、入楚即交”;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楚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四)强化重点人员筛查。倡议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楚人员乘坐飞机直接抵昆,尽量不乘坐高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各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要实行“首查负责制”,保持24小时在岗值守开展排查管控,重点要做好上海、吉林入(返)楚人员,在沪务工、就业和就学人员筛查管控,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二、严格重点人群和点位管理(一)严管重点人群。全州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从事进口和高风险地区货物从业人员的防疫管理,做到“每日一检”。(二)严格点位管理。全州各类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各旅游景区、电影院、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三)加强监测预警。全州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

三、减少人员聚集(一)严控聚集性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减少线下办会,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抓好农村疫情防控“总动员”。要进一步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做好自我防护(一)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二)落实个人健康监测。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压实“四方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其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四早”要求,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各项管控措施。(二)强化应急值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确保指挥体系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保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做好常态化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六、抓实舆论引导(一)筑牢免疫屏障。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抓住“五一”节黄金假期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同筑牢群体免疫屏障。(二)严守疫情纪律。各县市、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4月28日

篇四: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党政机关带头减少流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珠过节,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珠,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确需离珠的,由各级各单位做好离珠审批,实行名单化管理。

(二)提倡广大市民留珠过节。节假日期间提倡全体市民在珠过节休假,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市、区),以及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三)加强旅游管理。大力提倡珠海人游珠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加强学校人员出行管理。全市各类学校所有师生员工“五一”假期间原则上不离开珠海,确需离珠的要按程序经学校审批。出校在市内活动的,须落实报备制度,出校后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市内疫情防控规定。从外市返校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再接受1次核酸检测。从重点地区返珠按防疫政策须落实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如本人不具备居家条件的,暂缓返校。

二、继续做好社会面防控

(五)做好来(返)珠人员健康管理。所有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来(返)珠人员抵珠前须通过“珠海健康申报”完成申报,抵珠后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主动落实“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已持有省内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抵珠后视为已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等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的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及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地区来(返)珠人员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特别是4月23日以来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来(返)珠人员,广州白云机场工作人员,经广州白云机场来(返)珠人员须迅速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六)加强入珠货车司机健康管理。所有准备进入珠海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应在货运车辆抵珠前申报来珠信息(原则上应在抵珠前24小时内申报);货运车辆抵珠后,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查验、采样及检测工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司乘人员在珠期间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七)加强社区小区管理。继续落实围合式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扫场所码和查验行程卡要求,发现行程卡带星号或红黄码的,按规定进行处置。

(八)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假期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密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员不超过50人。举办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九)加强旅业管理。全市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客人严格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记录。发现行程卡带星号或红黄码的,须立即报告所在社区。

(十)加强景区管理。全力抓好旅游景区景点的疫情防控,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落实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旅游景区景点出入口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查验行程卡,行程卡带星号或红黄码人员不得入园。

(十一)加强室内公共场所管理。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继续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有序开放,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50%,进入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剧本杀、密室逃脱和酒吧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口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查验行程卡,行程卡带星号或红黄码人员不得入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继续落实“7天2检”(第1天、第4天)的定期核酸检测措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特别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通行的要求。

三、强化哨点监测和群防群控

(十二)加强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发热门诊(诊室)、药店等监测预警机制,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发现有可疑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和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检测,面向公众的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医疗机构、餐馆、酒店、商超、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场馆、娱乐场所等服务场所和城际客运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快递外卖等“暴露性”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场所从业人员,在假期和节后2周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

篇五: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我市将迎来人流和聚集的假期高峰,疫情发生风险增加,为落实国务院和省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五一”假期安全稳定、欢乐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弦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提前部署“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正常出行休假活动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

二、加强排查管控,确保管控措施落细落实

(一)加大排查力度。市社管组、区域协查专班、农村专班要加大“五一”期间排查管控工作,要做到24小时清零,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加大排查力度,做到一人一档、不漏一人,并明确管控责任人,因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责;对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二)加强来(返)五指山人员管理。所有经公共交通汽车来(返)五指山人员,要严格实行“落地检”,做到不漏一人;对入境未满28天的抵琼人员,严格落实14+7+7的闭环管控及后续健康监测;对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来(返)五指山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北京市朝阳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房山区、延庆区旅居史人员落实“3天2检”,居家隔离3天,补齐7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符合居家条件的,自费集中隔离7天);对哈尔滨市、苏州市、徐州市涉疫区旅居史来琼返琼人员,实行“3+11”管控措施;上海市、吉林省、辽宁省丹东市等涉疫区旅居史来琼返琼人员,实行“7+7”管控措施;对山东烟台、浙江杭州来(返)人员要严格落实“3天2检”管控措施,期间居家健康监测(无法落实居家的,集中隔离);其他涉疫区来(返)人员,要严格落实“4天3检”和自我健康监测措施。

三、实行外出人员审批管理,提倡就地过节

(一)提倡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岛,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市县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市县,安全做好本地游、周边游。

(二)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倡广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前往外市县,必须前往的,须向所在单位、乡镇(居)报备;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人员要履行审批手续,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外出人员在外期间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返回后按照风险等级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健康管理要求。

(三)卫生健康系统医护人员,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必须前往的,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省内市外返岗人员及其家属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返岗人员及其家属持“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涉疫区按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执行)

四、加强重点环节防控,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

(一)加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市旅文局要加大景点景区防控力度,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量75%的有序接待游客量,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提前截屏健康码、行程码,避免排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水满、南圣、毛阳、畅好居景区入口由属地和景区联合管制,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一律劝返,对重点涉疫区来(返)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持7天内一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景区。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市委宣传部、市旅文局等重点行业部门“五一”期间严格控制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能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严格控制线下人数的原则执行;聚餐活动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就餐人员落实现场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市教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学校严格抓好校门管理,入校落实管理措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进行动态跟踪,确保返校时安全健康。市委宣传部、市旅文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部门要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乡村民宿等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督促检查,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通风、公共区域清洁消毒,专人专岗落实体温筛查,以及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三码”联查。

五、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哨点”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发热门诊、诊室严格执行发热患者诊治规定,突出抓好各类小诊所、小药店、小医院等机构管控,加强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市市场监管管理局要加大各大药店的监管,督促各药店对就医购药人员加强流行病学史、旅居史询问,全面落实实名登记、追踪随访等制度,确保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市卫生健康委、市旅文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省中部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继续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筛查,确保“应检尽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等市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加强交通出行疫情防控,确保通行顺畅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管控,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落地检”筛查工作,交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优化来琼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等要求,严格实施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的举措,避免层层加码,确保物流通行顺畅。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筑牢疫情防控人民防线市委宣传部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大新冠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在公共场合自觉落实扫地点码、戴口罩、少聚集、注意手卫生等防控措施,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控的责任意识,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人群,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和舆情引导,确保疫情防控正向引导。

八、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五一”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转,联防联控机制高效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从常态化防控转到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做好疫情应急处置,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篇六: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确保“五一”等法定年节假日期间及现阶段疫情形势平稳,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紧绷风险防范之弦,严防疫情输入

(一)严格人员安全流动

1。严肃离津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及流动政策宣贯,实施离津申报审核、返岗核酸查验等制度,避免前往14日内报告新增感染者的县级行政区域及陆路口岸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倡导在津过节,非必要不离津,非必要不出境。如本市发生本土疫情,发生疫情所在街道(乡镇)人员非必要不离津,离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封(管)控区、防范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人员限制离津。

2。严格返津管理。本土疫情期间,持续执行来(返)津人员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及抵津后24小时内“落地检”制度。持续实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津人员集中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来(返)津人员居家隔离,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津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核酸筛查。

3。规范中转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途经我市中转致短期驻留的重点疫情地区来(返)津人员(不含交通场站内换乘人员)管理,杜绝漏排漏管事件发生。针对须纳入隔离管控的上述人员,经调查排除高危流行病学史,目的地政策允许且满足离津前24小时内在津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阴性,市域内闭环(自驾引导或专车转运等)条件,经辖区防控指挥部批准可允许离津。中转相关交通场站须确定专人对接引导,设置独立隔离等候场所(含卫生间)及指引通道,提供独立餐饮等供应保障,避免与普通乘客交叉。对在津停留时间较短(6小时以内)无法等待核酸结果的,抗原阴性并进行完整信息登记后可实施闭环转乘,一旦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相关区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4。完善管控衔接。涉疫重点地区排查相关居家隔离人员纳入集中隔离或集中隔离人员发现时存在同住人员,同住人员排除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等其他涉疫风险,如集中隔离人员及其同住人员分别独立隔离管理满4日,集中隔离人员于隔离第1、2、4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其同住人员解除隔离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5。强化区域协同。各区要持续强化毗邻省市疫情联防联控,特别是与外省接壤的区(含“飞地”等)要密切关注毗邻地区疫情形势,当地报告非管控新增感染者后,要立即在所有来津通道设置卡口,严格人员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当地发生疫情社区传播时,涉疫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全部来(返)津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同户同室)3日,进行每日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居家隔离,继续实施医学观察满抵津后14日,第7、14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解除管理。原则上,该区域连续14日未报告非管控新增感染者可终止排查措施。

(二)强化重点人员筛查

6。聚焦重点行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效评估本行业工作性质、人员流动特点等致感染风险,动态调整管理筛查政策。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地(如建筑工地、“七小”场所、劳动力市场等)、城乡结合部、外省接壤村/镇等区域管理,结合风险研判,开展重点人群核酸筛查。实施法定年节假日结束后及前往14日内报告新增感染者的县级行政区域来(返)津后强化监测,工作单位督促工作人员于抵津7日内实施“点对点”闭环办公,严禁聚餐聚会及前往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并于抵津后第1、3、7日实施核酸检测。加强学校各类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学生同住人员防疫行为规范,强化高校人员“相对封闭”管理,从严落实外省返津师生核酸筛查。

7。防范物流风险。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货运司机、物流装卸人员、公路服务区(含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等登记造册、每日健康监测及定期核酸检测(本土疫情期间推荐周检测),对因保障民生供应确需往来涉疫地区的货车司机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闭环管理及日核酸检测要求。要优化进津通道查验及检测点位设置,强化毗邻省市联防联控,理清并压实跨省交通要道旁的餐饮、住宿、超市、理发店等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常思疫情防控之要,把控重点环节

(三)严守外防输入关口

8。落实人物同防。各区各有关专业组继续从严从紧落实入境人员全链条闭环管理,统一入境人员隔离周期为“集中隔离14日+居家隔离(单人单间)7日”,核酸检测频次为入境第1、4、7、10、14日及居家隔离第2、7日,入境进京人员执行现行政策,对大连、上海、苏州、宁波、厦门、青岛、广州、成都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试点城市相关人员不再另行延长其管理周期。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全程防控,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举措。

9。优化检测政策。入境人员具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史并能提供有效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可取消隔离观察期间常规抗体检测,如出现可疑症状,相关检测按照诊疗规范执行。入境人员为3岁以下儿童,拒绝抗体检测,与其共同入境家庭成员未完成全员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该家庭所有入境人员将延长隔离期限至入境后21天(居家隔离顺延),全部家庭成员隔离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除涉事儿童外其他未接种新冠疫苗或不能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有效接种证明的家庭成员抗体检测均无异常或符合解除隔离标准,予以解除隔离。进口冷链货物从业人员中持有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者,离职离岗时可取消血清学特异性抗体检测。

(四)筑牢内防反弹防线

10。盯紧风险点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风险点,严把发热哨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一级冷库、社区网格等重要点位,同时紧盯文化旅游、公共交通、商业餐饮、出行住宿等行业,严密防范“自驾游”“老年团”疫情风险。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老年团旅游业务。同时,游客在出团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加强日常及节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建立长效促进机制,组织专班节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11。强化监测预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织密织牢人群、环境、事件多维度监测网络,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检测筛查工作,推进“抗原筛查+核酸检测”监测模式,前移监测防线。持续强化药店监测预警及闭环处置工作,落实药店或网上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登记、回访、核酸检测等工作。

12。快速响应处置。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疫情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及突发事件,依托区域协查、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调度等专班力量,发挥应急队伍骨干作用,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流调处置、排查管控、医疗救治等工作,确保指挥调度处置一体化高效运行,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传播。

三、深抓社会共治之效,优化防控举措

13。控制人员聚集。本土疫情期间,分类逐步开放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各类景区景点、剧院等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继续实施75%限流开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密闭娱乐场所(如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洗浴足疗场所、酒吧(除餐饮服务)暂不开放,多功能综合场所内上述高风险区域暂停开放,其他区域可有序开放;上述场所及项目活动于本市本土疫情及跨省传播多点聚集性本土疫情终止后有序恢复营业。

14。规范聚集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控线下集体性活动,本市本土疫情或跨省传播多点聚集性本土疫情期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依规审批,如本市连续14日未报告非管控新增本土感染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开展集体活动(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参加活动人员活动前14日内在津可依活动规模恢复内部及区级审批;严控游园会、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

15。推进疫苗接种。各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区要深入开展“敲门行动”,提供入户鉴诊、敲门告知、上门宣教等服务,主动消除辖区老年人及家属对疫苗接种的疑虑和担忧;各部门要加强行业退休职工、在职及职工家庭内老人的宣教和引导,推进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各区要做好节日期间接种门诊信息公示,并按照公示信息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对于因故临时变化的,要及时做好门诊公示和预约人员电话告知,不得因疫苗接种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众接种困难。

16。强化政策宣贯。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及警示性教育,及时更新公布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引导来(返)津人员抵津前或抵津后12小时内,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倡导公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假期不聚集、不扎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接种疫苗等防控工作。

篇七: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更趋频繁,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蔓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路查验。汽车站、各公路查验点要持续按照公路查验“四步工作法”严格公路严查,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对所有省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市来镇返镇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及行程卡,并现场开展一次抗原、核酸“双检测”。做好人员信息登记,按照分类管理标准和要求第一时间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做好在外人员摸排劝导。各镇、村(社区)要持续开展在外人员摸排工作,精准排查在外务工、学生、旅居、探亲人员信息,滚动更新在外人员台账,“一对一”进行包联对接,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劝导,倡导非必要不返镇。确需返镇的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经镇村综合研判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做好点对点转运、点对点接回、集中和居家隔离准备工作。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大型演出、聚会等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减少聚餐聚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必须压缩活动规模。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凡是超出人数限制的,严格落实报备制度。要坚决落实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市来返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要求,坚决防范聚集性活动带来的风险。

四、强化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影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洗浴中心、KTV、网吧等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常消毒、限量、预约、错峰、定期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措施,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日常健康监测等措施。药店售卖“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购买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买药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患者。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和闭环管理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等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要督促真改、实改、立即改。

五、减少跨省跨市流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跨市流动,原则上不出省,因特殊情况确需出省的须提前向单位及属地村(社区)报备,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市。各镇、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群众非必要不跨市跨省流动,确需跨省跨市流动的,要高度关注疫情动态,不前往有病例发生的地市。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跨市流动的,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教育机构要提前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教育学生非必要不跨市流动,确需离市的要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

六、强化应急值守。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将防控措施细化至具体单位、场所。要按照“平急结合”、扁平化运行机制,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队伍激活和备战状态,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在岗值班制度,确保假期平稳有序。各镇、各成员单位“五一”假期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于4月28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及时上报将在全县予以通报。

篇八: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存在多地交叉输入的风险,”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员工的健康,筑牢公司疫情防控屏障。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风险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风险意识,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做好”五一”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严控流动风险、严格报告制度。一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区域人员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宁的严格落实集中闭环管理措施。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二是低风险地区返宁人员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青前,按照青海省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需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或公司报备,严格落实”落地检”,抵达西宁市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按照甘河管委会的要求完成3天2检后方可返岗。三是原则上要求员工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特别是不前往近期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出省的严格落实公司审批程序、报备管理。对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将严肃追责。跨市进行流动的,各单位做好监管。四是倡导公司广大员工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外出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防控力量。”五一”假期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强化公共区域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点对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三码、戴口罩、通风、各单位工作区域重点部位及场所的消杀工作。

四、履行个人义务,共筑防疫屏障。一是员工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积极配合落实社区的管控措施,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二是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三是全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广大员工假期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人员规模,并严格执行人员扫码、测温等相关管控措施。四是要谨慎邮购境外和涉疫地区的商品,尽量减少快递物品的购买,科学接收拆封快递包裹,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五是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时要立即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其他要求按照青海省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当地政府、青海省投以及公司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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